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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丽水市交通事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部门:丽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丽政发〔2008〕6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8-21

施行日期:2008-08-2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交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和公益性、服务性产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大的支撑作用。根据“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丽水新跨越”的发展要求,为加快我市交通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交通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和“三市并举”发展战略,按照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围绕建设“大港口、大路网、大物流”目标,全面推进我市生态交通建设。

(二)工作目标。以打造“品质型、平安型、生态型、服务型、阳光型”公路为目标,实施公路畅通战略,达到“县县通高速”,全面提升区域干线公路技术等级,实现公路网络现代化,力争达到国道一级、省道二级、县道三级标准,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大幅提高我市公路密度。

抓住港航强省机遇,发展瓯江航道及沿线港口、库区码头、水上康庄工程建设,把瓯江打造成一条“出海大通道”,使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形成无缝对接的整体网络,运行质量明显改善。

全面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建立高效、优质、低成本的水陆现代物流系统,提供安全、便捷、经济、可靠的人性化运输服务,为丽水与全省同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今后五年交通事业发展任务

(一)以“提级扩面、加强安保”为目标,加快“大路网”建设。一是高速公路网。规划投资约75亿元,建成台金、云景、龙庆高速公路,启动建设龙浦高速公路,使我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400公里左右。二是区域干线网。规划投资约127亿元,新建、续建一级公路165公里,二级公路609公里,三级公路390公里。三是农村公路网。规划投资约22亿元,建设通村公路总里程约7600公里(其中路基改造约3100公里,路面硬化约4500公里),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开展农村联网公路建设,使农村联网公路工程形成建设势头。

(二)以打造一条“出海大通道”为目标,加快 “瓯江港航”建设。完成瓯江丽水境内航道建设,使瓯江航道温州至温溪段可通航1500吨级海轮,温溪至青田段可通航1000吨级海轮,青田至丽水段可通航500吨级内河船舶。建成青田港和丽水港。开展瓯江和库区的“水上康庄工程”等建设。规划投资约10亿元。

(三)以构建“优质、高效、低成本”物流体系为目标,加快物流建设。建设丽水市及各县(市)的客运中心、物流配送中心、货运交易市场等建设,培育2-3家专业化交通物流龙头企业,规划投资约7亿元。

三、具体措施与保障体系

(一)建立丽水市交通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丽水市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联动机制,将各部门前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加大对交通建设的资金投入。

1.成立“丽水瓯江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由市财政全额安排),负责内河航道、港口、船闸、水上运输服务等项目投资、建设、开发和运营等任务。

2.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今后三年,要求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最低额从目前的每年500万元提高到每年1000万元。市财政每年配套500万元建设管理资金,由市交通局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对各县(市、区)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

(三)不断优化交通事业发展的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交通事业列入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交通工作的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支持帮助交通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交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新闻单位要采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交通工作重大举措、先进典型和经验,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交通事业发展的氛围。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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