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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部门: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01]9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6-26

施行日期:2001-06-26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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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确保城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加快市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扎实推进改造进程,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与步骤

争取用三年时间,对市区8万户自来水用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整个改造过程从今年开始至2003年基本结束。通过一户一表的改造,科学界定产权,计量规范结算,从根本上解决供用水之间的各种矛盾。按照先易后难,分步组织实施,第一年着重解决以幢为总表计量的住宅和单位代管住宅,计划改造完成1.5万户;后两年按计划抓紧实施,力争在2003年底前基本改造完成。其中,对于个别实在无法改造的用户,由自来水公司与用户签订供水协议,以作为一种补充。

二、方法与要求

1、实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后取消代表户抄表收费,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按户结算收费。

2、室外立管,水表落地。为尽可能减少对住户室内装修的影响,改造中将采用室外立面铺设表内管,水表落地或放在公共楼道内,条件许可的住户也可采取楼道直接进户等形式加以改造。

3、改造老化管道,取消屋顶水箱。在一户一表改造的同时,改造原总分表之间的老化管道,并取消屋顶水箱,减少二次污染。

4、以单元为单位,用户申请交费后,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安装改造。

三、政策措施

1、为扎实推进“一户一表”的改造进程,尽量减轻居民的负担,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每户为700元。其中水表、计量贮存器、表箱及表内管成本价计400元,由用户承担,其产权属用户所有,若房屋买卖,则可过户转让。

2、改造期间,对特殊困难户由市总工会、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提供名单,经核准后,用户承担部分全免。对少数下岗、失业等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单位或街道核实,改造后用户承担部分可以从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提取。

3、对不参加单元整体改造的零星用户,则不享受每户400元的优惠政策。如以后再申请改造,按每户700元收取。

4、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为改造过渡期,期间发生漏水的单元,除扣除正常用水外(以上三个月平均计),漏失部分由住户和自来水公司协商承担。总分表之间的管道维修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维修费用从城建基础设施维修费中支出,不足部分由自来水公司承担。

2001年6月26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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