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明确危改试点项目中拆除按标准租金出租私房对所有权人结合区位补偿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4-30

施行日期:2001-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21号)第二条规定,危改试点项目中对按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私房的所有权人,“按《拆迁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即“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为统一全市各危改试点项目执行政策口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即“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的标准,暂按当地普通住房商品房价格的15%掌握。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