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旧机动车交易的税收征收,规范交易行为,统一票据管理,经太原市旧车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太原市地方税务局研究,特设计出“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交易费专用发票”,该票适用于全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收取交易费专用。[票样附后]请省局审定后,尽快予以批复。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并地税征函字[1998]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8-03-10
施行日期:1998-03-10
时效性:已失效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旧机动车交易的税收征收,规范交易行为,统一票据管理,经太原市旧车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太原市地方税务局研究,特设计出“山西省太原市旧机动车交易费专用发票”,该票适用于全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收取交易费专用。[票样附后]请省局审定后,尽快予以批复。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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