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锡华特钢带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2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锡华特钢带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略)
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苏国税函(2002)第20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6-17
施行日期:2002-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锡华特钢带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2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锡华特钢带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略)
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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