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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大海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发布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琼国税函(2003)7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4-14

施行日期:2003-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澄迈县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海南大海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申请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有关报告》(澄国税发〔2003〕2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海南大海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海牌草虾配合饲料0#、1#、2#、2L#、3#和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3#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此复

二OO三年四月十四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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