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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衡水市红旗商厦等53户企业2004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

发布部门: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冀地税函(2005)1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1-21

施行日期:2005-0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衡水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衡水市红旗商厦等56户企业减免2004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衡地税发[2004]47号)收悉。衡水市红旗商厦等企业,由于受企业改制、市场形势等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鉴于此,经研究,同意减免衡水市红旗商厦等53户企业2004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数额见附件。

附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汇总表(略)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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