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6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云地税农字(1999)9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10-15
施行日期:1999-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6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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