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苏国税函(2007)23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6-13

施行日期:2007-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通国税发[2007]7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7]535号批复如下:

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是2003年成立的外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煤洁净燃烧热电站的建设、经营,属于从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的规定,同意南亚热电(南通)有限公司从事能源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