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银行:
关于申请办理代销和兑付国库券的报告悉,为了进一步拓宽国债工作领域,扩大国债发行和兑付网点的覆盖面,经研究,同意你行及所属各分支机构开办国库券的代销和兑付业务,有关具体事宜,比照邮政系统现有的规定办理。财政部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文字号:(91)财国债字第72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1-11-29
施行日期:1991-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投资银行:
关于申请办理代销和兑付国库券的报告悉,为了进一步拓宽国债工作领域,扩大国债发行和兑付网点的覆盖面,经研究,同意你行及所属各分支机构开办国库券的代销和兑付业务,有关具体事宜,比照邮政系统现有的规定办理。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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