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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九江市第十一届、鹰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和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1998-06-19

施行日期:1998-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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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九江市第十一届、鹰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和代表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15名;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81名。

二、九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5名;

鹰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9名。

三、九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鹰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1999年1月底以前选出。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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