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你院《关于报请批准〈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方案〉的函》(商研函(2006)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制定的《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方案》。执行中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特此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发布部门:商务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2-20
施行日期:2006-12-20
时效性:已失效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你院《关于报请批准〈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方案〉的函》(商研函(2006)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制定的《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方案》。执行中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特此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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