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和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的请示》(昆仑字(2006)5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宁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自本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同意雷雪松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12-08
施行日期:2006-12-08
时效性:已失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和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法律责任人资格核准的请示》(昆仑字(2006)5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张宁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自本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同意雷雪松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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