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筹建平凉市崆峒区支公司等三家支公司的批复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甘肃分公司:
你公司《中华保险甘肃分公司关于筹建平凉市崆峒区等3家支公司的请示》(中华保险甘发[2006]2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平凉市崆峒区支公司、天水市秦州区支公司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上述机构的筹建。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的,经批准,筹建期可以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三、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四、筹建就绪,须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