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青岛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部门: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02-04-17
施行日期:2002-04-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青岛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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