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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关于1990年度开展土地管理“四无乡、镇”活动情况的报告

发布部门:国家土地管理局(已变更)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1-08-10

施行日期:1991-08-1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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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关于1990年度开展土地管理“四无乡、镇”活动情况的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兵团土地管理局:

现将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关于一九九○年度开展土地管理“四无乡、镇”活动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供参考。

近年来,福建省通过开展“四无乡、镇”活动,改善和加强了土地执法工作。他们的经验说明,在土地执法工作中运用目标管理的方法,有利于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对于强化执法手段、防止各类土地违法问题的发生具有明显的作用。希望各地参照福建省的做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强化土地管理的活动。努力把本地区土地违法发案率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开展上述活动中,要注意讲求实效,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把土地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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