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洛阳市劳动局成立境外就业服务中心的批复 河南省劳动厅:
你厅报送的《河南省劳动厅关于成立洛阳市境外就业服务中心的请示》(豫劳业(1999)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洛阳市劳动局成立境外就业服务中心。
请你厅按照《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劳力字(1992)63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与我部国际合作司联系。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0-01-03
施行日期:2000-01-03
时效性:已失效
关于同意洛阳市劳动局成立境外就业服务中心的批复 河南省劳动厅:
你厅报送的《河南省劳动厅关于成立洛阳市境外就业服务中心的请示》(豫劳业(1999)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洛阳市劳动局成立境外就业服务中心。
请你厅按照《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劳力字(1992)63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与我部国际合作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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