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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申报2004年无公害食品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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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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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申报2004年无公害食品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办财[2004]36号《关于申报200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的通知》要求,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组织2004年无公害食品标准申请和审查工作。为了使申请和审查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保证标准制定的质量,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目标
  2004年无公害食品标准制定修订的重点领域为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框架》(见附件1)内容的相关项目,计划安排标准制定、修订项目70项左右。2004年食品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内容见附件2。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有制定、修订标准的技术基础和相应的技术力量。
  2.申报单位应有熟悉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牵头人员,有标准制修订经验的单位可优先考虑。
  3.凡承担农业行业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并应于2003年底前完成而未完成的单位,本次不得申请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农业行业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农办财[2004]36号《关于申报200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的通知》或查询农业部农业信息网)并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将《申报书》一式6份于2004年6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质量安全中心。
  2.申报项目要求在“无公害食品标准构架”和“2004年无公害食品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内;不在“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和“2004年无公害农产品制(修)订计划项目”内的不予受理(“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由于制定时间仓促,有待完善和补充,请提出宝贵意见。)。
  3.农业部质量安全中心对申报材料分类并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是《申报书》的填写是否规范完善、承担单位的能力和首席专家的资历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明显缺陷的不予受理。
  4.同一项目如果申报单位3个以上的根据综合实力等只保留3个。
  5.农业部质量安全中心聘请专家进行初审,审查《申报书》内容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例如标准制定的背景、依据和技术路线,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相关技术储备,标准结构、技术内容的科学合理性,制定标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等,必要时请项目主持人答辩。
  6.根据初审结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按计划项目120%的比例将项目《申报书》报送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审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191436、62122266-3047(3048)
  传真:010-62191434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技术处

附件:1.《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框架》
2.《2004年无公害食品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二○○四年六月九日

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
一、编制说明
(一)无公害食品标准的概况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和应对加入WTO的要求,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农业部牵头国家经贸委等十部(委)参加的我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于2001年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菜蓝子"产品为突破口,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控制,推动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产业化经营,满足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的需要。在良好的环境条件下用科学的生产规程指导生产,按照标准严格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建立系统、完整的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是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的重要基础。2001年农业部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之初就将标准的制定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三年来先后组织制定并发布三批294项无公害食品农业行业标准,包括无公害食品的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使用准则、产品标准和有害物限量标准等内容,规范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监测和管理,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认证和管理工作,促进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增强了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但由于缺少系统的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标准间技术内容的重复交叉,与同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之间存在不协调,与国际标准不能相衔接,标准覆盖面不广,特点不突出等。编制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和针对性,为制定无公害食品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科学指导。
(二)编制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的原则
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将根据"保证基本安全、满足大众消费"的要求,以"科学、统一、协调、适用"为目标,提出构架内的各个层次及层次内容。编制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的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体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要求。标准体系构架包括产品标准、农业投入品使用准则、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范和认证管理技术规范五个方面。
2.突出重点、分清层次。标准体系构架以产品标准为主线,分为大类、类、小类和种类四个层次。首先,按行业产品分为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3大类,其次,按各行业的习惯分为23类,再按产品特性和安全指标相似的分为85小类,其中种植业大类计44小类和5个种类。畜牧业大类计9小类;渔业大类计32小类和10个种类。
3.加强针对性、注重实用性。标准的制定(修订)以产品小类标准和通则类标准为主,使一个产品小类标准的覆盖面尽可能广,避免标准内容基本相似的种类重复制标、标准间技术内容的重复交叉和同一小类中的某些种类无标可依(如制定仁果小类标准,可适用于苹果、沙果、海棠果、梨、山楂等种类水果)。安全和特性指标与其小类中其它种类不同的产品,可制定专门的种类标准。
4.明确标准涵盖的产品范围。产品标准的范围为农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即经脱壳、干燥、磨碎、冷冻、分割、杀灭菌等初级加工工艺,基本不改变化学组份,仅改变物理性状的加工产品)或简单加工品(如豆腐、粉丝、腌制品、糖渍品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已分别体现在各产品标准中,构架内不再单独制定限量标准。
5.加强通则类标准的制定。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增加了通则类标准,如产地环境技术(5个)、农业投入品使用准则(5个)、生产技术规范(3个)和认证管理技术规范(7个),将更有利于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和认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6.强调标准的协调性。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构架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及国外标准体系制定的原则基本协调一致。兽药、农药残留限量以国家卫生标准、农业行业标准和有关文件为依据,完善与之配套的相关标准。
二、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
(一)总体构架图
(二)产品类标准构架图
(三)通则类标准构架图
1.通则类标准(按行业分):
2.通则类标准(按环节分):
(四)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文字说明
A、种植业产品大类(共分6类)
1.粮食作物类(共分7小类)
(1)稻米小类(包括大米、紫米、江米、香米等)
(2)玉米小类(包括玉米、鲜食玉米、糯玉米等)
(3)黍小类(包括小米、黄米、大黄米等)
(4)麦粉小类(包括小麦、大麦粉、燕麦粉、莜麦等)
(5)食用豆类(包括红小豆、绿豆、饭豆、小扁豆、芸豆、粮用豌豆等)
(6)薯小类(包括红薯、木薯等)
(7)杂粮小类(包括高梁、荞麦等)
2.油料作物类(共分2小类、3种类)
(8)食用植物油小类(包括花生油、豆油、芝麻油、葵花油、橄榄油胡麻油等)
(9)其他油料作物小类(包括芝麻、胡麻、橄榄、葵花籽等)
(10)花生种类
(11)大豆种类
(12)菜籽油种类
3.蔬菜类(共分15小类)
(13)根菜小类(包括萝卜、胡萝卜、芜菁、芜菁甘蓝、根芹菜、美洲防风、根忝菜等)
(14)白菜小类(包括大白菜、白菜、乌塌菜、紫菜薹、菜薹、薹菜等)
(15)甘蓝小类(包括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球茎甘蓝、芥蓝、抱子甘蓝等)
(16)芥菜小类(包括根芥菜、叶荠菜、茎芥菜、子芥菜等)
(17)茄果小类(包括番茄、茄子、辣椒、甜椒、酸浆等)
(18)豆小类(包括菜豆、长豇豆、扁豆、莱豆、蚕豆、刀豆、豌豆、四棱豆、菜用大豆、黎豆、红花菜豆等)
(19)瓜小类(包括黄瓜、冬瓜、南瓜、笋瓜、西葫芦、黑子南瓜、灰子南瓜、西瓜、甜瓜、越瓜、菜瓜、丝瓜、苦瓜、瓠瓜、节瓜、蛇瓜、佛手瓜等)
(20)葱蒜小类(包括韭、大葱、洋葱、大蒜、薤、韭葱、细香葱、分葱、胡葱、楼葱等)
(21)叶菜小类(包括菠菜、芹菜、莴苣、蕹菜、茴香、苋菜、芫荽、茼蒿、荠菜、冬寒菜、落葵、番杏、金花菜、紫背天葵、罗勒、榆钱菠菜、薄荷、菊苣、鸭儿芹、紫苏、香芹菜、苦苣、菊花脑、莳萝等)
(22)薯芋小类(包括马铃薯、山药、姜、芋、豆薯、甘薯、魔芋、草石蚕、葛、菊芋、香芋、芋等)
(23)水生蔬菜小类(包括莲藕、茭白、慈姑、荸荠、芡、菱、豆瓣菜、莼菜、水芹、蒲菜等)
(24)多年生蔬菜小类(包括竹笋、香椿、黄花菜、百合、草莓、枸杞、石刁柏、辣根、朝鲜蓟、襄荷、霸王花、食用大黄、款冬、黄秋葵、食用菊、甜玉米等)
(25)芽类蔬菜小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萝卜芽、苜蓿芽等)
(26)野生蔬菜小类(包括蕨菜、薇菜、发菜、马齿苋、焊菜、车前草、蒌蒿、沙芥、马兰、蕺菜、苦苣菜等)
(27)食用菌小类(包括双孢蘑菇、大肥蘑、香菇、草菇、侧耳、凤尾菇、滑菇、金针蘑、木耳、毛木耳、银耳、猴头、茯苓、竹荪、蜜环菌、口蘑、松口蘑、鸡从、美味牛肝菌、羊肚菌、松乳蘑、块菌)
4.果品类(共分16小类)
(28)仁果小类(包括苹果、沙果、海棠果、梨、山楂等)
(29)落叶核果类小类(包括桃、李、杏、梅、樱桃等)
(30)落叶坚果类小类(包括核桃、山核桃、长山核桃、板栗、榛等)
(31)落叶浆果类小类(包括树莓、醋栗、穗状醋栗、无花果、石榴等)
(32)柿枣小类(包括柿、枣、酸枣、君迁子等)。
(33)柑果类小类(包括柑桔、甜橙、酸橙、柠檬、来檬等)
(34)常绿浆果小类(包括杨桃、蒲桃、连雾、番木瓜、人心果等)
(35)荔枝类小类(包括荔枝、龙眼、韶子等)
(36)常绿核果小类(包括橄榄、乌榄、油橄榄、芒果、仁面等)
(37)常绿坚(壳)果小类(包括腰果、椰子、槟榔、澳洲坚果等)
(38)荚果小类(包括酸豆、角豆树、四棱豆、苹婆等)
(39)聚复果类小类(包括树菠萝、面包果、番荔枝、刺番荔枝等)
(40)多年生草本小类(包括香蕉、菠萝等)
(41)藤本(蔓生果树)小类(包括西番连、南胡颓子等)
(42)西甜瓜小类(包括西瓜、甜瓜等)
(43)瓜子小类(包括西瓜子、西葫芦子、向日葵子等)
5.茶叶类(共分1小类)
(44)茶叶小类(包括各品种茶叶)
6.特种作物类(共分3小类)
(45)香料小类(包括花椒、大料、胡椒、辣椒等)
(46)枸杞小类
(47)参小类(包括人参、党参、太子参、婆罗门参、牛蒡、黑婆罗门参、西洋参等)
7.糖料作物类(共分2种类)
(48)甘庶种类
(49)甜菜种类
B、畜牧业产品大类(共分5类)
1.畜产品类(共分2小类)
(1)猪等食品动物及其副产品小类(包括所有品种的猪和其他单胃动物及其副产品和初加工产品)、
(2)牛羊等食品动物及其副产品小类(所有品种的牛、羊、驴和其他反刍食品动物及其副产品和初加工产品)。
2.禽类产品类(共分1小类)
(3)禽及其副产品小类(包括所有品种的鸡、鸭、鹅等禽类及其副产品和初加工品类)。
3.禽蛋产品类(共分1小类)
(4)禽蛋小类(包括所有品种的鸡、鸭、鹅等禽类产的蛋及初加工产品)。
4.乳产品类(共分2小类)
(5)液态奶小类(包括所有品种的牛、羊乳)
(6)酸奶小类(包括所有品种的牛、羊乳及初加工产品)
5.蜂产品类(共分3小类)
(7)蜂蜜小类(包括所有品种蜂蜜)及蜂王浆、蜂胶等初加工品)
(8)蜂王浆小类(包括所有品种蜂王浆)
(9)蜂副产品小类(包括蜂胶、蜂花粉)
C、渔业大类(共分11类)
1.海水鱼类(共分6小类,2种类)
(1)石首鱼科小类[包括大黄鱼、小黄鱼、眼斑拟石首鱼(美国红鱼)、黄姑鱼、军草鱼(参科鱼类)等]
(2)鲆鲽鱼小类(包括大菱鲆、牙鲆、石鲽、星碟等)
(3)鲈形目鱼小类(包括尖吻鲈、花鲈、花鲈、海鲈、加州鲈鱼、黄条(鱼+师)等)
(4)鲷科鱼小类(包括真鲷、黑鲷、平鲷、黄鳍鲷、红鳍笛鲷、花尾胡椒鲷、斜带髭鲷、紫红笛鲷、白星笛鲷)
(5)(鱼+屯)科鱼小类(包括红鳍东方(鱼+屯)、暗纹东方(鱼+屯))
(6)石斑鱼小类(包括云纹石斑鱼、老赤点石斑鱼、巨石斑鱼、青石斑鱼、网纹石斑鱼)
(7)黑(鱼+君)种类
(8)海马种类
2.海水虾类(共分1小类)
(9)海水虾小类(包括中国对虾、日本对虾、南美白对虾、长毛对虾、斑节对虾、墨吉对虾、蓝对虾、宽沟对虾、短沟对虾、鹰爪虾、毛虾、龙虾等)
3.海水蟹类(共分1小类,1种类)
(10)海水蟹小类(包括所有海水蟹类)
(11)锯缘青蟹种类
4.海水贝类(共分7小类)
(12)扇贝小类(包括海湾扇贝、栉孔扇贝、虾夷扇贝、贻贝、江珧等)
(13)牡蛎小类(包括近江牡蛎、褶牡蛎、太平洋牡蛎等)
(14)蛤小类(菲律宾蛤仔、文蛤、杂色蛤、青蛤、波纹巴非蛤等)
(15)蛏小类(包括缢蛏、大竹蛏等)
(16)蚶小类(包括泥蚶、毛蚶、魁蚶等)
(17)海水螺小类(包括泥螺、东风螺、红螺、香螺、玉螺等)
(18)鲍鱼小类(皱纹盘鲍、九孔鲍、杂色鲍等)
5.海水养殖藻类(共分1小类)
(19)海水养殖藻小类(包括海带、裙带菜、紫菜、麒麟菜、江蓠、羊栖菜)6.其他海水养殖动物类(共分2小类)
(20)养殖棘皮动物小类(包括海参、刺参等)
(21)养殖腔肠动物小类(包括海蜇、黄斑海蜇等食用养殖水母)
7.淡水鱼类(共分8小类,5种类)
(22)普通淡水鱼小类(包括草鱼、青鱼、鲢鱼、鳙鱼、尼罗罗非鱼、鲮鱼、梭鱼、鲻鱼、奥尼罗非鱼、吉富罗非鱼等)。
(23)鲤鱼小类(包括鲤鱼、荷包红鲤、大口胭脂鱼、翘嘴红跷、大口胭脂鱼属于鲤形目,胭脂鱼科等)
(24)鲫鱼小类(包括鲫鱼、彭泽鲫、高背鲫等)
(25)冷水鱼小类(包括虹鳟、大麻哈鱼、银鲑鱼、香鱼、马口鱼等)
(26)鲂小类(包括团头鲂、广东鲂等)
(27)鲟鱼小类(包括史氏鲟、杂交鲟、俄罗斯鲟、中华鲟等)
(28)黄鳝小类(包括泥鳅)
(29)鳜鱼小类[包括鲶鱼(如大口鲶)、黄颡鱼、江黄颡等]
(30)银鱼种类、
(31)淡水白鲳种类
(32)乌鳢种类
(33)斑点叉尾豸种类
(34)鳗鲡种类8.淡水虾类(共分1小类,2种类)
(35)青虾小类(包括中华新米虾、秀丽白虾、中华小长臂虾和其他淡水虾)
(36)罗氏沼虾种类
(37)克氏螯虾种类
9.淡水蟹类(共分1小类)
(38)淡水蟹小类(包括中华绒螯蟹、其他淡水蟹类)
10.淡水贝类(共分2小类)
(39)蚌小类(包括河蚌、三角帆蚌、褶纹冠蚌和背角无齿蚌等)
(40)淡水螺小类(包括田螺、铜锈环梭螺、大瓶螺等)
11.其他淡水养殖动物类(共分2小类)
(41)龟鳖小类(包括中华鳖、巴西彩龟等)
(42)蛙小类(包括牛蛙、美国青蛙、林蛙、棘胸蛙等)
D、通则类标准
1.产地环境技术(5个)
(1)产地环境质量调查规范
(2)产地环境评价准则
(3)种植业产地环境质量技术条件
(4)畜牧业产地环境质量技术条件
(5)渔业产地环境质量技术条件
2.农业投入品使用准则(5个)
(1)农药使用准则
(2)兽药使用准则
(3)渔药使用准则
(4)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5)渔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3.生产技术规范(3个)
(1)种植业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2)畜牧业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3)渔业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4.认证管理技术规范(7个)
(1)认定认证现场检查规范
(2)产品抽样规范
(3)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4)认证产品检验规范
(5)产地认定规范
(6)产品认证规范
(7)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2004年无公害食品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受农业部市场信息司委托,2004年6月1日~5日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召集有关专家召开"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研讨编制会"。与会专家总结了2001年以来制定3批无公害食品标准的经验,编制了《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依据编制的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构架,按行业分为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3大类,再按产品特性和安全指标相似的分为85小类,其中种植业大类计44小类和5种类;畜牧业大类计9小类;渔业大类计32小类和10个种类。以此构架为依据,2004年无公害食品标准制定(修订)计划以制定各产品小类标准和通则类标准为主,难以归入小类的产品,制定种类标准。各单位可根据计划项目表中制标名录选择,按要求填写项目任务书上报。
2004年无公害食品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
序号  标准名称                备注
2004年无公害食品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
  一、种植业
1    无公害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2    无公害食品 种植业产品生产技术规范
3    无公害食品 大田作物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4    无公害食品 水生类作物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5    无公害食品 林果类产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合并NY5010、5107、5113、5013、5016,上升
(一)粮食类
6    无公害食品 稻米            包括大米、紫米、江米、香米等,NY5115上升
7    无公害食品 玉米            适用于玉米、鲜食玉米、糯玉米等
8    无公害食品 小麦粉           适用于大麦粉、燕麦粉、莜麦等
9    无公害食品 黍类            适用于小米、黄米、大黄米等
10   无公害食品 小杂粮           适用于高梁、荞麦等
11   无公害食品 薯类            适用于红薯、木薯等
12   无公害食品 食用豆类          适用于红小豆、绿豆、饭豆、小扁豆、芸豆、粮用豌豆等
(二)油料作物
13   无公害食品 食用植物油         适用于花生油、豆油、芝麻油、葵花油、橄榄油胡麻油等
14   无公害食品 油料作物          适用于芝麻、胡麻、橄榄、葵花籽等
15   无公害食品 花生
16   无公害食品 大豆
(三)蔬菜
17   无公害食品 根菜类蔬菜         适用于萝卜、胡萝卜、芜菁、芜菁甘蓝、根芹菜、美洲防风、根忝菜等
18   无公害食品 芥菜类蔬菜         适用于根芥菜、叶荠菜、茎芥菜、子芥菜等
19   无公害食品 豆 类蔬菜          适用于菜豆、长豇豆、扁豆、莱豆、蚕豆、刀豆、豌豆、四棱豆、菜用大豆、黎
                        豆、红花菜豆等
20   无公害食品 瓜 类蔬菜          适用于黄瓜、冬瓜、南瓜、笋瓜、西葫芦、黑子南瓜、灰子南瓜、西瓜、甜瓜、
                        越瓜、菜瓜、丝瓜、苦瓜、瓠瓜、节瓜、蛇瓜、佛手瓜等
21   无公害食品 葱蒜类蔬菜         适用于韭、大葱、洋葱、大蒜、薤、韭葱、细香葱、分葱、胡葱、楼葱等
22   无公害食品 叶菜类蔬菜         适用于菠菜、芹菜、莴苣、蕹菜、茴香、苋菜、芫
                        荽、茼蒿、荠菜、冬寒菜、落葵、番杏、金花菜、紫背天葵、罗勒、榆钱菠菜、
                        薄荷、菊苣、鸭儿芹、紫苏、香芹菜、苦苣、菊花脑、莳萝等
23   无公害食品 薯芋类蔬菜         适用于马铃薯、山药、姜、芋、豆薯、甘薯、魔芋
                        、草石蚕、葛、菊芋、香芋、芋等
24   无公害食品 水生蔬菜          适用于莲藕、茭白、慈姑、荸荠、芡、菱、豆瓣菜、
                        莼菜、水芹、蒲菜等
25   无公害食品 多年生蔬菜         适用于竹笋、香椿、黄花菜、百合、草莓、枸杞、
                        石刁柏、辣根、朝鲜蓟、襄荷、霸王花、食用大黄、款冬、黄秋葵、食用菊、甜
                        玉米等
26   无公害食品 芽类蔬菜          适用于绿豆芽、黄豆芽、萝卜芽、苜蓿芽等
27   无公害食品 野生蔬菜          适用于蕨菜、薇菜、发菜、马齿苋、焊菜、车前草、
                        蒌蒿、沙芥、马兰、蕺菜、苦苣菜等
28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           适用于双孢蘑菇、大肥蘑、香菇、草菇、侧耳、凤尾菇
                        、滑菇、金针蘑、木耳、毛木耳、银耳、猴头、茯苓、竹荪、蜜环菌、口蘑、松
                        口蘑、鸡从、美味牛肝菌、羊肚菌、松乳蘑、块菌等,合并NY5095、5096、509
                        7等,上升
(四)果品类
29   无公害食品 仁果类果品         适用于苹果、沙果、海棠果、梨、山楂等,NY5011上升
30   无公害食品 落叶核果类果品       适用于桃、李、杏、梅、樱桃等,合并NY511
2、5240、5243,上升
31   无公害食品 落叶坚果类果品       适用于核桃、山核桃、长山核桃、板栗、榛等
32   无公害食品 落叶浆果类果品       用于树莓、醋栗、穗状醋栗、无花果、石榴等)
33   无公害食品 柿枣类果品         适用于柿、枣、酸枣、君迁子等,合并NY5241、5252,上升
34   无公害食品 柑果类果品         适用于柑桔、甜橙、酸橙、柠檬、来檬等,NY5014上升
35   无公害食品 常绿核果小类         适用于橄榄、乌榄、油橄榄、芒果、仁面等
36   无公害食品 荔枝类果品         适用于荔枝、龙眼、韶子等,合并NY5173、5175,上升
37   无公害食品 树荚果类果品        适用于酸豆、角豆树、四棱豆、苹婆
38   无公害食品 常绿果树浆果类果品     适用于杨桃、蒲桃、连雾、番木瓜、人心
                        果等合并NY5182等,上升
39   无公害食品 常绿果树聚复果类果品    适用于面包果、番荔枝、刺番荔枝等
40   无公害食品 常绿果树多年生草本类果品  适用于香蕉、菠萝等,合并NY5021、5177,上升
41   无公害食品 常绿果树藤本(蔓生果树) 果品 适用于西番连、南胡颓子等
42   无公害食品 西甜瓜类          适用于西瓜、甜瓜等,NY5109,上升
43   无公害食品 瓜子类           适用于西瓜子、西葫芦子、向日葵子等
(五)糖料作物
44   无公害食品 甘庶
45   无公害食品 甜菜
(六)特种经济作物
46   无公害食品 参类            适用于人参、党参、太子参、西洋参等
47   无公害食品 香料            适用于花椒、大料、胡椒等
  二、畜牧业
48   无公害食品 畜牧业生产技术规范
49   无公害食品 畜牧业产地环境条件
5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51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使用准则
5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防疫准则
53   无公害食品 猪等食品动物及其副产品    适用于所有品种的猪和其他单胃动物
                        及其副产品和初加工产品,合并NY5029、5146,上升
54   无公害食品牛羊等食品动物及其副产品   适用于所有品种的牛、羊、驴和其他
                        反刍食品动物及其副产品和初加工产品,合并NY5044、5147等,上升
55   无公害食品 禽及其副产品         适用于包括所有品种的鸡、鸭、鹅等禽类及其副
                        产品和初加工品,合并NY5034、5262等,上升
56   无公害食品 禽蛋             适用于所有品种的鸡、鸭、鹅等禽类产的蛋及初加工产品
                        ,合并NY5039、5259等,上升
57   无公害食品 液态奶            适用于所有品种的牛、羊加工乳,合并NY5045、5140,上升
58   无公害食品 酸奶             适用于所有品种的牛、羊乳发酵乳,合并NY5142等,上升
  三、渔业产品
59   无公害食品 渔用饲料及添加剂使用准则
60   无公害食品 渔业产品养殖技术规范
61   无公害食品 深水网箱养殖技术规范
62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水域环境条件    NY5051上升
63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水域环境条件    NY5052上升
64   无公害食品 鲷科鱼类          适用于真鲷、黑鲷、平鲷、黄鳍鲷、红鳍笛鲷、花尾
                        胡椒鲷、斜带髭鲷、紫红笛鲷、白星笛鲷等
65   无公害食品 石斑鱼类          适用于云纹石斑鱼、老赤点石斑鱼、巨石斑鱼、青石
                        斑鱼、网纹石斑鱼等
66   无公害食品 蛏类             适用于缢蛏、大竹蛏等
67   无公害食品 蚶类             适用于泥蚶、毛蚶、魁蚶等
68   无公害食品 鲍鱼             适用于皱纹盘鲍、九孔鲍、杂色鲍等
69   无公害食品 养殖棘皮动物         适用于海参、刺参等
70   无公害食品 养殖腔肠动物         适用于海蜇、黄斑海蜇等食用养殖水母
71   无公害食品 蚌类             适用于河蚌、三角帆蚌、褶纹冠蚌和背角无齿蚌等
72   无公害食品 螺类             适用于泥螺、东风螺、红螺、香螺、玉螺、田螺、铜锈环
                        梭螺、大瓶螺等
  四、认证管理技术规范
73   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74   无公害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调查规范
75   无公害食品 认定认证现场检查规范
76   无公害食品 认证产品检验规范
77   无公害食品 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78   无公害食品 产地认定规范
79   无公害食品 产品认证规范
80   无公害食品 标志使用管理规范
  2004年无公害食品标准修订计划项目
序号  拟修订标准         标准号                       修改理由
1    无公害食品 石首鱼科    NY5060-2001无公害食品 大黄鱼            安全指标基本相同
                                            ,产品标准上升为小类标准
2    无公害食品 鲆蝶鱼     NY5152-2002无公害食品 大菱鲆            同上
3    无公害食品 海水蟹     NY5162-2002无公害食品 三疣梭子蟹          同上
4    无公害食品 扇贝      NY5062-2001无公害食品 海湾扇贝           同上
5    无公害食品 牡蛎      NY5154-2002无公害食品 近江牡蛎           同上
6    无公害食品 海水藻类    NY5056-2001无公害食品 海带             同上
7    无公害食品 普通淡水鱼类  NY5053-2001无公害食品 草、青、鲢、鳙、尼罗罗非鱼  同上
8    无公害食品 冷水鱼类    NY5160-2002无公害食品 虹鳟             同上
9    无公害食品 淡水蟹类    NY5064-2001无公害食品 中华绒螯蟹          同上
10   无公害食品 淡水虾类    NY5284-2004无公害食品 青虾             同上
11   无公害食品 蛤类      NY5288-2004无公害食品 菲律宾蛤仔          同上
  注:产品标准范围含鲜活及初级加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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