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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田市“两基”工作验收后出现严重滑坡情况的通报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新政办发[2003]3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3-17

施行日期:2003-03-1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998年,根据和田行署关于申请对和田市“两基”工作检查验收的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团,对和田市的“两基”工作进行了验收。1999年,以新政办15号文授予和田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合格市”称号,并颁发了奖牌。2000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两基”复查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和田市的“两基”工作进行了例行复验,并对复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2002年12月,再次对和田市的“两基”工作进行了复查,通过对该市肖尔巴格乡、古江巴格乡、伊力其乡、拉斯奎镇和市属部分中小学和农牧民文化学校的检查发现,和田市不但没有按复检中提出的要求,对“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反而出现了严重滑坡现象。查出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和田市对“两基”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政府管理不力。主管教育的市领导更换频繁,4年中换了8位领导,市领导难以熟悉并掌握教育规律,和田市“两基”工作出现滑坡是必然的。

二、21项刚性指标中有11项不达标:其中普及程度5项不达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03%,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87.64%,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97.38%,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77.67%,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2.08%。师资水平3项不达标:小学新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4%,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91.6%,初中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85.7%。扫盲3项不达标:青壮年非文盲率95.5%,基层单位扫盲工作达标率66.7%,乡级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办学面50%。

三、全市有29796平方米的校舍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29.6%,初中辍学生增多,全市现有3940名文盲,近3年仅脱盲21名,脱盲率千分之五;城市教育费附加和人民教育基金35.69万元被冲抵挪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复查意见》规定,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扫盲体系中21项硬指标有一项不达标,没有及时清理危房,农村教育费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和人民教育基金征收完成率未达到的县、市均不予验收。对和田市在接收“两基”验收之后,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甚至非法挤占,挪用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等教育专项经费而造成“两基”成果严重滑坡的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疆予以通报,并给予黄牌警告。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只是完成了“两基”的基础性工作,巩固提高的任务才是长期和艰巨的。和田市在接受自治区“两基”验收6年以后,出现的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我区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警觉。接受“两基”验收后,不重视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滑坡问题,在我区其它地方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希望和田地区、和田市认真吸取教训,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限期纠正“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它已接受“两基”验收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以和田市为戒,认真自查本行政辖区范围内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深入细致地研究“两基”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两基”的阶段性检查和复验工作。与此同时,要强化执法和行政督查力度,依法保障“两基”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提高我区的基础教育水平。

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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