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相思湖新区开发建设的决定

发布部门:中共南宁市委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1-04

施行日期:2005-01-0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为加快相思湖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开发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推进建设大南宁,增强区域性核心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首府南宁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范围定位、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围绕推进首府南宁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建设大南宁和创建“中国绿城”,建设国际性现代化城市的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筹发展,服从大局,优化新区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功能区和配套区,分步实施开发建设,大力发展教育、高新技术等产业,配套发展房地产、商贸、文化体育、旅游等产业,逐步把新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多功能、现代化、综合性的新城区。

(二)新区范围和功能定位新区范围。相思湖新区位于南宁市西部、邕江上游,规划总面积为127平方公里。由相思湖新区管委会实施管理的范围为69平方公里,具体位置:东至高新区25米规划路?快速环道?规划大岭路?邕江?清川大桥?沙井大道?铝加工业园北侧、西侧道路,南至火车南站30米规划道路,北、西至高速公路绿化带。功能定位。相思湖新区功能定位为高等教育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行政商务、文化体育中心,配套发展房地产、商贸、旅游等产业,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多功能、现代化、可持续发展的新城区。

(三)基本原则“四统一”原则。即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政策。由相思湖新区管委会对新区开发建设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先规划、后建设,严格规划管理。新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实行统一政策。可持续发展原则。新区开发建设既要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又要考虑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把新区建设与合理利用各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特色优势原则。新区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比较优势,走错位发展、差别竞争的路子,在特色、功能上下功夫,实施新区的“一区多园”建设,建设一批特色园区,增强园区的聚集效应,形成特色优势产业,提高新区建设的集约化、规模化程度。市场导向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运作,多元投入。高水平实施“经营新区战略”,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新区资源进行聚集、重组和运营,实现新区资源配置效益最优化和最大化,走以区建区,以区兴区的新区建设市场化之路。实行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大财团、企业参与投资建设新区。共建新区原则。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建设一个想大事,干实事的新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要敢于突破,敢于负责;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认识,以发展新区大局为重,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特事特办,形成默契,关心支持新区建设。充分调动新区开发有关城区、高新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激发其内在动力,共同开发建设新区。

(四)发展目标相思湖新区开发建设分阶段实施,统筹规划,分期开发,分步实施,稳步实施新区开发建设,实现再造一个南宁新区的目标。阶段性目标是:

??到2005年目标:启动区和高教基地良好起步。加快推进启动区、高教基地征地拆迁和“五通一平”工作,启动区和高教基地内路网和部分启动项目等开工建设;启动区和高教基地与城市建成区的主要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基本相连接。

??到2007年目标:启动区和高教基地初见雏形。启动区、高教基地与城市建成区的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全面贯通;规划建设启动区范围内其他功能区和配套区,启动区的框架初见雏形;高教基地开发建设初具规模;相关城区、高新区建设取得良好进展。

??到2012年目标:启动区和高教基地基本建成,推进其他功能区和配套区开发建设。基本完成启动区标志性项目和相关配套项目建设,形成行政商务、文化体育中心;基本完成高教基地开发建设,形成具有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人才培训教育基地;全面规划建设新区其他区域的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推进这些区域的功能开发。

??到2020年目标:基本建成相思湖新区。把相思湖新区基本建设成为首府南宁特色鲜明、多功能、现代化、综合性的新区。

二、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新区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运行机制设立中共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工作委员会、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相思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行使市级管理权限。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环境影响评价和产业规划等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实施。新区内相关的投资项目,涉及的计划、规划、土地、建设、工业、商务、环保、园林、房产、安监等事项的部分市级审批管理权限,由新区管委会行使,市直相关部门实行备案,或由市有关职能部门在新区派驻机构、人员行使相关职能。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在新区的派驻机构,应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新区提供快捷、优质、便利的服务。相思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个数、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与市机构编制部门协商,报市编委审定。

(二)新区管理机构规划建设管理主要职能相思湖新区党工委、相思湖新区管委会对新区内的有关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政策,并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发建设新区。

1、编制新区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发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履行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的相关职能。

3、负责组织实施新区管理范围内相关区域和项目开发建设。

4、制定新区发展的招商引资、投融资及产业发展等政策。

5、对新区管理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实行全面的规划管理,包括开发建设用地、定点、建设工程等规划管理。按照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新区总体规划与相关辖区规划的衔接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或上级机关交办的新区其他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同时,设立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新区融资、投资和建设的主体;设立相思湖新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按照市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新区内相关区域和项目的土地,实行统一收购储备、统一“招拍挂”、统一规范管理。

(三)理顺新区与相关辖区的关系理顺新区与永新区、城北区、江南区和高新区等相关区域的关系,相关各城区、高新区要服从、服务于新区开发建设,并充分调动其开发建设新区的积极性。

1、开发建设关系。新区内所涉及的城区、高新区的所辖区域,除新区管委会所组织开发建设的区域和项目外,由城区、高新区按照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新区规划的要求,自主组织开发建设。

2、财税关系。按照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新区财政,确定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在新区管理范围内相关的区域和项目产生的财税收入,根据现行相关财政管理体制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由新区管委会和所在城区、高新区共享,按一定比例分成。

3、招商引资关系。建立新区的招商引资协调沟通机制,新区与相关城区、高新区加强协调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共创良好的投资环境,使招商引资取得显著成效。

4、社会事务管理关系。新区内的社会事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城区和高新区进行管理。新区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事务由新区与相关城区、高新区共同组织实施。

三、新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要求(一)高标准规划新区根据新区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文化特色和自然条件优势,结合建设大南宁的总体目标,高标准、高起点地做好规划。坚持规划权集中、开发权分散、管理权下放,严格规划管理。新区规划建设方案和各种专项规划要坚持高水平、高标准,以一流的规划带动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新区开发建设坚持高水平设计,突出城市特色,体现绿城风貌、民族风情和国际性现代化城市形象。

(二)高水平经营新区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改革投融资体制,创新投入思路。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按照“政府财政投资一块,盘活土地融资一块,民营资本投资一块”的要求,多元化投入,为新区开发建设集聚资金。实施严格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严格控制行政划拨土地,规范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盘活新区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的市场价值;对新区开发建设进行科学的成本测算,按开发建设进度筹措资金,保证政府投资收益不受损,实现收支基本平衡。把握好投入力度,确定好投资方向,控制好投资进度,做好新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三)分步推进新区建设统筹规划,分期开发,分步实施,稳步实施新区开发建设。抓好启动区开发,加快高教基地建设,以此带动新区其他功能区和配套区的建设,全面开发建设新区。新区开发建设坚持基础设施先行,抓好启动区和高教基地与市建成区相连接的交通干道、供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建设新区基础设施框架,抓好新区开发建设用地“五通一平”,为开发建设提供良好条件。坚持龙头项目带头,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市里安排一批重大项目,通过开发建设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新区建设。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新村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发建设新区。新区完成开发建设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辖区政府负责管理。

四、重点抓好高教基地建设(一)高教基地区域范围及功能南宁高教基地是新区近期集中发展的区域,规划区域位于西明江以西15?27平方公里的范围内。高教基地主要容纳市内外迁院校和国内外引入院校,规划建设教学区、科技产业区、学生和教职工住宅区,配套建设商贸餐饮服务区、文化卫生服务区等功能区和服务项目。

(二)高教基地的目标步骤把高教基地建设成为立足广西、服务全国,面向东盟乃至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性人才培训教育基地。将本市所辖主要大专院校迁入基地内;吸引区内外和境外高校进入基地办学;引进外来资本和民间资本入园投资。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高教基地开发建设:

??到2005年目标:启动高教基地的规划、征地、路网建设及“五通一平”等基础性工作,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首批入驻学校初具规模,开展吸引区内外和境外高校入基地办学前期与拟引入高校的协商和组织安排工作。

??到2007年目标:高教基地与城市建成区的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全面贯通,基地初见雏形,入基地高校达5所以上,在校生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

??到2012年目标:基本完成所有入基地高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工作,拟入基地高校全部进驻招生,在校生人数达5万人以上。

(三)高教基地的管理体制成立南宁高教基地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高教基地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相思湖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工作。由新区管委会按照市场规律组织高教基地开发建设管理,负责规划、征地、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和体制优势,实行多种模式办学体制。

五、加快新区开发建设的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加强对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新区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加强新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新区开发建设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好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快相思湖新区开发建设的决定落到实处。

(二)调动各方力量,支持新区开发建设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大力支持新区开发建设。市委、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新区开发建设。社会各界、专家学者要建言献策,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新区建设事业。积极争取银行信贷,鼓励和支持多元化投资,吸引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民间资本参与新区开发建设。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新区开发建设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对新区开发建设的政策扶持。用好国家赋予西部大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及民族自治地区的优惠政策。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投融资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实施相关的政策措施,解决新区开发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四)建立督查机制,确保新区开发建设有序运作加强对新区开发建设的考核力度,建立新区管委会工作年度联评、联审制度和新区管委会每年向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正式述职制度。市委、市人民政府督查部门对新区建设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建立新区内部监督网,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强化监督约束,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用好各项授权。对所有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进行规范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新区良好形象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广泛扩大影响,形成建设新区的合力。对外宣传要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吸引国内外大财团、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和高素质人才积极关注、了解和参与新区建设。通过加强宣传,提高新区知名度、加大招商引资、吸引优秀人才,加快新区开发建设。

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