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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白沙库区整合开发前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明政办[2005]2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10

施行日期:2005-03-1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三元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三元区白沙库区位于三元区白沙街道西北面,其范围东以鹰厦铁路线为界,南至市牲畜定点屠宰场,西面临山,北与三化厂区结合,占地面积约70万平方米。区内有国营、集体、个私单位200多家,各类仓库88座,分别隶属于15家市属单位。

为了搞好库区整合改造,提高土地使用率,改善库区环境,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现将做好白沙库区的整合开发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新上基建项目。各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禁止审批,在库区整合开发前一律停止在库区内引入项目、新上基建项目(包括简易搭盖)。区内各业主除继续履行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外,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再签订租赁合同(包括续签延期合同)。

二、做好产权摸底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摸清下属单位的资产状况和目前使用状况,并于3月20日前上报市政府办经济二科。

三、加强监督反馈工作。三元区政府要积极配合,参与监督,及时反映有关情况。

二○○五年三月十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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