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现将《南昌市2006年重大重点项目及政府投融资项目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历年项目市财政资金计划未拨付部分,不再结转执行。
附:南昌市2006年重大重点项目及政府投融资项目投资计划
二○○六年四月八日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洪府发[2005]1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08
施行日期:2006-04-0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现将《南昌市2006年重大重点项目及政府投融资项目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历年项目市财政资金计划未拨付部分,不再结转执行。
附:南昌市2006年重大重点项目及政府投融资项目投资计划
二○○六年四月八日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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