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中共湖南省怀化市委办公室、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怀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1-15

施行日期:2007-11-1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鹤城区委、区人民政府,中方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城管工作保障机制,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实行城市综合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怀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城市管理委员会

顾 问:李亿龙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主 任:伍绍昆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吴德雄 市委副秘书长

牟永刚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宁志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锡平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钦代寿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邓小建 鹤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 员:吴昭炎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邱志明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吴富金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苏祖山 市建设局副局长

阳尔福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宜堂 市交通局副局长

侯小俊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绍华 市文化局副局长

尹先锋 市环保局副局长

娄宏福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铆 市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张杰才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丁 琼 鹤城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刘锡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昭炎、韩秋生、瞿运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市城管委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工作;

(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发展规划;

(三)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治理和联合整治;

(四)拟制城市管理规章制度;

(五)制定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城市管理责任;

(六)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统一组织沿街各单位、门店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三、市城管委会议制度

市城管委会议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城管委副主任召集。城管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会议需要,可要求市直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城管委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问题经市城管委会议讨论后,以市城管委名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

今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由其办公室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

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

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怀化市委办公室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