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委、区人民政府,中方县委、县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城管工作保障机制,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实行城市综合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怀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城市管理委员会
顾 问:李亿龙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主 任:伍绍昆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吴德雄 市委副秘书长
牟永刚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宁志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锡平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钦代寿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邓小建 鹤城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 员:吴昭炎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邱志明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吴富金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苏祖山 市建设局副局长
阳尔福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宜堂 市交通局副局长
侯小俊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绍华 市文化局副局长
尹先锋 市环保局副局长
娄宏福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铆 市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张杰才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丁 琼 鹤城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刘锡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昭炎、韩秋生、瞿运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市城管委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工作;
(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发展规划;
(三)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治理和联合整治;
(四)拟制城市管理规章制度;
(五)制定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城市管理责任;
(六)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统一组织沿街各单位、门店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三、市城管委会议制度
市城管委会议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城管委副主任召集。城管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会议需要,可要求市直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城管委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问题经市城管委会议讨论后,以市城管委名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
今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由其办公室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
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
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怀化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