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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部门: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广委发[2003]1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9-17

施行日期:2003-09-1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开发区党委、管委会:

我市地处秦巴山区,适宜多种中药材生长,素有“秦地无闲草,巴山多仙药”之美誉。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机遇,狠抓中药材产业发展,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环境优化,我市中药材产业在全国、全省已占有一定的地位。当前,中药材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正成为我市迅速崛起的朝阳产业。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步伐,做强做大产业,使之真正成为带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先导产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中药材产业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惠及千家万户的传统产业,又是极具市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是较少投入就能创造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朝阳产业。加快发展中药材产业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税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是加速我市中药材产业走向现代化、国际化的重要举措。我市中药材产业具有生态、资源、市场、效益等优势和资源消耗低、易成规模、商品率高等特点,特别是我国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后,中药材将实现从传统农副产品向药品转化,从小农经济模式向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转化。各级党委、政府要牢牢把握当前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大好时机,适应入世的挑战,进一步深化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与时俱进,乘势而上,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把我市中药材产业建成极具独特竞争力的生态环保型优势特色产业。

二、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企业为主导,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推进中药材产业现代化、国际化与产业化,使中药材产业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点,努力把我市建成全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强市和西部地区商品中药材贸易集散中心,实现中药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力争“十五”末,中药材总面积80万亩,其中草本中药材面积达到30万亩,木本50万亩,种植业产值达10亿元(草本6亿元,木本4亿元),现代规范化商品药材基地100个,规模达到30万亩,规范化科技示范园区10个,面积5000亩,中药材良种繁育供应基地10个,面积2000亩;2010年,中药材总面积100万亩,其中草本中药材面积达40万亩,木本60万亩,种植业产值达20亿元,其中草本10亿元,木本药材通过深加工开发,延伸产业链条,产值突破10亿元。

三、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优化区域布局,提高规模化水平。中药材区域布局要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发挥市场机制在中药材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坚持最适生态原则,以道地药材和特色药用植物为重点,在最适生态区发展重点品种;坚持扶优扶强非均衡发展原则,重点扶持生产和产业基础好的优势区域;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对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各地要有重点地、科学地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贵、稀”品种作为主导品种来发展,并引导特色品种进行集约化经营。南部低山丘陵河谷栽培区主要发展川明参、柴胡;中部河谷走廊栽培区主要发展黄姜(盾叶薯蓣)、瓜蒌、板蓝根;北部中山栽培区主要发展杜仲、天麻、金银花、丹参等。以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努力构建我市优质高效中药材产业带。

(二)依靠科技,提高规范化种植水平。提高中药材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核心是科技。各地要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集中培育基地建设所需的优质种子和种苗。各县(区)的优势主导品种都必须按“企业支撑+科研依托+政府支持”的三结合运行机制,积极兴建规范化种植科技示范区,以科技示范区为核心,加强有关科研力量与龙头骨干企业在资金、技术、市场、信息、人才等要素的集成,通过科技创新,形成一系列符合我市实际的中药材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SOP);加强GAP规范化、集约化中药材基地建设,实施GAP规范生产工程,促进基地建设上档次。建立健全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中药材生产,全面提升其卫生安全质量。

(三)扶持龙头,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中药材产业发展要以企业(组织)+基地+农户为基本运作模式,采取企业集团型、市场带动型、中介组织型、主导产业型、农科组织带动型等适应市场要求、灵活多样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各地要抓住实施GAP的契机,着力引进和扶持一批经济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中药材产品深加工、销售企业,加强企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协作,有力推进我市中药材产业的集约化、现代化进程和产业链的延伸。切实加强龙头企业与GAP基地建设的紧密结合,要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力量,狠抓集中规模的GAP规范化、产业化绿色药材基地建设,使药材基地真正成为中药材产业链中的“第一生产车间”和主要支撑力量。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与各产业化组织形式相适的订单农业的引导、指导和服务,推动中药材订单生产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农民和企业等产业化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连结机制。加大药材产业专业协会和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力度,健全完善各专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机制与制度,真正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中药材产业中链接农户与大市场的中间纽带作用。抓住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契机,大力扶持科技型、加工型、生态环保型、外向型、劳动密集型民营业主对中药材产业的开发,以加速我市中药材产业工业化、产业化发展步伐。

(四)培育市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市场导向是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各地要把加强中药材产业市场营销与开拓作为拉动整个产业发展的突破口,要大力培育具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市场体系与信息服务体系。优势中药材产业带、商品中药材集散地要尽快建立健全一批不同层次的中药材专业批发市场,中药材加工、销售的龙头骨干企业要积极开展集中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营销业务。进一步全方位完善服务功能,依法规范交易秩序,带动广大产业化主体积极发展中药材产业。同时要切实加强无形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有关中药材产业市场信息服务,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电子商务,重点建立起中药材供求信息网络,扩大网上交易规模。进一步开通药材“绿色通道”,改善药材流通环境,增强药材流通传输能力。要加大药材名牌创建力度,各优势中药材品种均要形成由龙头企业直接参与开发的、具有注册商标的知名“广产”道地药材品牌,并加强品牌的宣传、整合与保护,不断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空间,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五)加强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建设一支高素质产业发展队伍。中药材生产的“保优节本”目标和可持续发展都必须建立在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要依托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农技推广部门、龙头企业的科技力量,形成市、县、乡结合的技术培训与服务网络。把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纳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作用,鼓励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机构兴办实体,到一线开展科技承包、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各地各龙头企业要积极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联合,同时进一步深化“九广合作”,加快技术、人才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加大对基地乡镇农业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指导、服务中药材产业的现代化管理、技术知识水平和能力。要全面加强对药农、有关中药材产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组织的GAP规范、绿色中药材生产技术及SOP标准的培训、普及工作,把他们培育成GAP规范、绿色中药材生产技术标准实施主体,建设一支用现代化科技知识、管理知识武装起来的产业发展主力军。

(六)加大投入,制定配套优惠政策。农民和其它产业化生产、经营、服务的工商企业组织是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者。要积极引导他们加大对中药材产业的投入,高度重视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投入到中药材产业中来,加速我市中药材产业的发展步伐。扶贫资金、退耕还林、以工代赈、国债项目等资金要向中药材优势品种和基地倾斜。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先进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优质种苗基地、GAP规范化科技示范园区、GAP规范化基地建设、野生濒危名贵药材保护、野生变家种研究示范、产销信息网络建设等,县(区)财政也要安排相应资金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尽快采取措施,严格要求中成药和饮片加工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企业必须使用GAP基地药材,并对建立GAP生产基地企业在税收、国土、信贷、审批、进出口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与意见,充分落实有关民营企业在投资中药材产业开发中应享有的各项优惠政策,为民营企业和整个中药材产业创造更为良好的政策、政务、法制、融资环境。

(七)加强组织领导。中药材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对中药材产业的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对中药材生产及产业化的管理协调工作,加强对中药材产业的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计划、财政、林业、扶贫、以工代赈、金融等部门要提供政策性投入和基地建设支持;农工办、经贸部门要对龙头企业进行大力扶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药监部门要加强对GAP基地认证,药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质监部门要协助抓好中药材标准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药材市场规范管理,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科技部门要抓好中药材现代化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及GAP、SOP的研究示范工作;流通部门要加强中药材市场信息及营销等工作,切实为中药材产业服好务。县(区)要把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起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奖惩逗硬,推进我市中药材产业跨越式发展。

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03年9月17日

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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