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

发布部门:北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北政发[2004]3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5-31

施行日期:2004-05-3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北海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海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北海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决定》(桂发[2004]8号)精神,不断提高我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以下简称“初保”)工作质量和水平,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桂政发[2004]11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我市200l??2010年初保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从总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主要目标

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区)、乡(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农村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问题,努力控制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使居民获得与小康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初保服务。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9.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4‰以下,平均期望寿命在2000年的基础上增加0.5-1.5岁。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县级卫生机构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枢纽、村卫生所网底的作用,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相应的初保任务,使农民获得包括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基本卫生服务。

(二)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重点控制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其他重大疾病。稳定计划免疫接种率,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人口覆盖率。预防、管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减少各种心理疾患,防止各种意外伤害。

(三)提高农村卫生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广使用乡、村两级基本用药目录,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

(四)依法加大对公共卫生、药品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力度,公共卫生的监督与监测体系要从城镇向农村延伸,确保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劳动卫生安全。

(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北海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北海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一2010年)》,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两个系统管理率。

(六)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提高农村自来水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结合小城镇和文明乡(镇)建设,创建卫生乡(镇)、村,改善农民的劳动和生活环境。

(七)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继续推进“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破除封建迷信,普及医药卫生科学知识,增强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八)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的特点与优势,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在农村卫生机构中普及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广使用中草药,降低医疗费用成本。

(九)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机制。医疗救助制度资金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渠道筹集,主要救助对象是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

(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乡镇卫生院人员的来源和聘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缺编人员原则上从卫生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中补充,不得擅自配备非专业人员。鼓励和积极引导卫生科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到农村基层服务。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素质。

四、政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初保工作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制定初保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在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作的初保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初保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初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计划发展部门要把初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初保工作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并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财政部门要随着经济的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切实落实各项财政补助政策,及时拨付初保专项经费和初保办事机构人员、业务经费,确保初保目标的实现。

卫生部门要做好初保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卫生监督监管力度,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负责改水、改厕的规划实施,组织改水、改厕新技术的交流和推广,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监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农业部门要加强对人畜共患疾病的预防控制,配合做好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

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测和监管,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严格监控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

水利部门在改善人畜饮水条件的同时,要加强对水源的监测,确保农民饮用水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劳动保障部门要逐步把农民健康保障纳入社会保险范畴统一管理,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方法的试点工作。

建设部门要把开展初保与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将农村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指导农民对新建住宅卫生厕所的配套建设。

民政部门要在贫困地区和特困人群中协调建立医疗救助制度,支持贫困地区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人事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制定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和实施方案。

教育部门要培养更多的农村卫生人才,抓好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学校的改水改厕工作。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要将“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经营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交易和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保障农民用药安全。

扶贫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扶贫资金,用于帮助贫困地区解决乡、村卫生基础设施、饮水工程和沼气池建设。

公安、粮食、供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有关措施,支持做好初保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组织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初保工作的领导,要将改善基本卫生条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减少本地区因病致贫、返贫人数、保证农村卫生经费投入等,作为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计划(粮食)、财政、卫生、农业、环境保护、扶贫、宣传、人事、水利、建设、劳动保障、教育、食品药品监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人口计生、公安、供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初保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初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

(二)部门协作。实施初保是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初保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初保工作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要按照部门职责,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初保的各项任务。

(三)加大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初保专项经费及办事机构人员和业务经费、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初保和公共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市财政每年每人资助不少于2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资助不少于3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缴费不低于10元。

(四)分级管理

1、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制定实施办法,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完成,市初保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评估全市初保工作。

2、县(区)人民政府将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初保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初保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县、区初保办公室负责收集初保工作的有关信息和资料,每年将有关情况分别上报自治区和市初保办公室。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县、区初保实施方案制定本辖区的初保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卫生院要负责初保各项具体业务的管理和初保信息的报送等工作。

(五)分步实施和分期达标

第一阶段:200l??2002年,为初保规划实施试点阶段,合浦县选择3个乡镇作为试点先行启动初保工作。

第二阶段:2003-2007年,为初保全面实施阶段。2003年合浦县新增加10个乡(镇)启动初保工作;2004年三区全部启动实施初保工作。

第三阶段:2007-2010年,为初保评估阶段。以县、区为单位,2007年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达标;2008年合浦县达标,并接受自治区对我市的评估验收。2009年至2010年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初保成果,提高服务水平。

(六)强化目标建设

合浦县、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均属广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一类地区。必须按一类地区规划目标要求建设,加强指导,强化乡、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的建设,乡(镇)卫生院达到“一无三配套”(无危房、人员、设备、房屋配套)目标,村卫生所达到甲级卫生院标准。

(七)监督与考核评估

1、各级人民政府要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对初保工作的有效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新闻媒介和农民在初保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各乡(镇)、村要切实做到每季度一次自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3、县、区每年对所辖乡(镇)、村进行两次督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4、市每年对所辖县、区进行两次督查,每次按县、区乡镇数50%进行抽查,年底总结,找出差距,制订下一年度的具体工作计划。

附件:1、200l一2010年北海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

2、关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指标及评价指标的说明

200l一2010年北海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

(以县、区为单位)

附件1

指标及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值(%)

(一类地区)

1.  政府支持

1.1  把初级卫生保健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100

1.2  政府对农村卫生的投入  政府逐年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2.  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2.1  乡、村医疗机构覆盖率  100

2.2  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占在乡(镇)、村两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医生总数的比例  85

2.3  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比例  90

2.4  中医处方占处方总数  25

2.5  中医执业助理以上医师占医师比例  20

3.  基本医疗管理规范率  95

4.  疾病预防保健服务

4.1  主要慢性病管理率  60

4.2  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  95

4.3  计划免疫接种率  95

5.  卫生监督

5.1  食品卫生合格率  100

5.2  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  95

5.3  劳动卫生监督合格率  90

6.  妇幼保健

6.1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5

6.2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85

6.3  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覆盖率  95

7.  环境卫生

7.1  农村符合卫生标准自来水普及率  55

7.2  卫生厕所无害化普及率  70

8.  健康教育

8.1  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  80

8.2  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  100

8.3  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  70

9.  医疗保障

9.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  100

9.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  95

9.3  医疗救助制度覆盖率  100

9.4  贫困家庭、五保户医疗救助覆盖率  100

10. 居民健康水平

10.1 婴儿死亡率  8.4‰

10.2 孕产妇死亡率  19.2/10万

10.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8‰

10.4 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  150/10万

10.5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  1.0%

10.6 主要地方病控制  巩固消灭疟疾成果

附件2:关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指标及评价指标的说明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以下简称“初保”)规划指标及评价指标以县为单位,指标值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计年报、有关疾病和死亡监测以及流行病学调研等数据资料测算出来,供各县、区在制定初保实施方案时参考。

关于初保规划指标及评价指标的解释。

1. 政府支持

1.1 把初级卫生保健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指初保的实施已成为本届政府的工作目标,有主要领导分工负责,制定了初保实施意见、方案、细则,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并对所辖乡(镇)定期检查考核。

1.2 政府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体现当地政府对卫生工作支持程度的重要指标,要求有农村卫生投入的绝对数和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数。

2. 农村卫生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2.1 乡、村医疗机构覆盖率:指农民步行或乘车30分钟能够到达医疗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政府、集体和个人在农村举办的各类医疗机构)的村所占的百分比。

2.2 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占在乡(镇)、村两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医生总数的比例:指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占在乡(镇)、村两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医生总数的百分比。

2.3 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的比例: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占乡(镇)卫生院总数的百分比。

2.4 中医处方占处方总数:指随机抽查一年处方中的1000张处方,中医中药处方占的百分比。

2.5 中医执业助理以上医师占医师比例:指取得中医执业助理、执业医师占执业助理、执业医师总数的百分比。

3. 基本医疗管理规范率

指乡、村医生基本处方、基本用药目录使用率和乡、村两级常用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抽检合格率。

4. 疾病预防保健服务

4.1 主要慢性病管理率,指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等本地区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进行管理的慢性病病人占已确诊慢性病病人的百分比。

4.2 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幕率:指纳入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核心五要素管理的结核病病人占病人总数的百分比。

4.3 计划免疫接种率:指纳入计划免疫的单种疫苗符合规范的接种率。

5. 卫生监督

5.1 食品卫生合格率:指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合格食品所占的百分比。

5.2 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指对所辖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合格场所占的百分比。

5.3 劳动卫生监督合格率:指对所辖劳动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合格场所占的百分比。

6.妇幼保健

6.1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指孕产妇自孕期三个月开始,接受定期产前检查,开展高危监护,实行住院分娩和产后访视系统管理的孕产妇数占同年活产总数的百分比。

6.2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指孕产妇住院分娩数占该地区同期活产的百分比。

6.3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指对0??7岁儿童建立了系统的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健康检查,并按年龄特点实行系统管理的人数占儿童总数的百分比。

7.环境卫生

7.1 农村符合卫生标准自来水普及率:指饮用自来水的农民人数占当地农村总人口数的百分比。

7.2 卫生厕所无害化普及率:指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基本无蝇蛆、无臭,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及时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占农村总户数的百分比。

8.健康教育

8.1 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指农民接受健康教育后,获得基本卫生知识的人数占农村总人口数的百分比。

8.2 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指开设健康教育课的中、小学校占当地中、小学校总数的百分比。

8.3 人群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指15岁及以上人群的不吸烟率。吸烟的界定为一生中连续或累计吸烟6个月或以上者。

9.医疗保障

9.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行政村占所辖行政村总数的百分比。

9.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占当地农村总人口的百分比。

9.3 医疗救助制度覆盖率:指实行医疗救助的县(市、区)占总县(市、区)的百分比。

9.4 贫困家庭、五保户医疗救助覆盖率:指贫困家庭、五保户患较大疾病,得到医疗救助数的百分比。

10.居民健康水平

10.1 婴儿死亡率:指一年内每1000名活产儿中未满l岁婴儿死亡人数。活产婴儿指孕满28周或出生体重达到1000克及以上的胎儿,出生时具有任何一种生命现象,即呼吸、心跳、脐带博动或随意肌收缩者为活产儿。

10.2 孕产妇死亡率:指一年内每10万名活产儿中孕产妇死亡人数。孕产妇死亡:指从妊娠开始至分娩后42天内死亡数。与妊娠时间、部位有关或因怀孕而加重自身疾病或由于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均包括在内(意外事故或意外原因死亡除外)。

10.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指年内每1000名活产儿中未满5岁儿童的死亡人数。5岁以下的儿童不论何种原因导致的死亡总数占同期5岁儿童总数的比例。

10.4 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指一年内每10万活产数人口中,甲、乙、丙35种法定传染病的发病数。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应控制在5%以下。

10.5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指年内每100名接受体检的5岁以下儿童中,年龄体重低于本年龄组“中位数减去2个标准差”(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参考值)的儿童占当年5岁以下儿童总数的比例。

10.6 各县、区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反映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血吸虫病、疟疾等地方病的具体指标。

北海市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