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见 陈 述 书
初审程序 实审程序 授权后程序
1
品 品
种
权 或 种
申
请 权申请号或品种权号
品种暂定名称或品种名称
当
事
人申请人或品种权人(代表)
2对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年 月 日作出的上述 品种权申请
品种权
的 通知书,陈述意见如下:
3附件清单
4当事人或者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5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0806 1
填 写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填写,文字应打印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若当事人为申请人或者品种权人,本表第1栏所填写内容应与品种权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在选中的方格内标上“×”号。
四、本表第2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制定的附页续写。
五、本表第4栏,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当事人的由申请人代表签章。
六、本表纸张大小为A4(210×297mm),重量不低于70g/m2。提交时一式两份,不得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