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所指向的客体是作品,而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有两大特点,一是具有独创性,二是具有可复制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这些也是作品,均具有独创性,是著作权法重点保护的对象。
1、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文学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其他
2、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官方文件及其官方译本
(3)时事新闻
(4)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国务院有另行规定对其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