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具有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包括署真实姓名或笔名。针对于作品的署名权是否要申请的问题,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作品的署名权要申请吗?
署名权是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因此,作品的署名权不需要申请,在作者的作品诞生后自动获得,并永久受到保护。
二、署名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署名权是作者表明其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它是作者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修改权是作者在其作品发表之前或者发表以后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作者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权利,它是作者人身权利中的重要权利。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这几项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明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远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作品的署名权是否要申请的内容。署名权乃决定是否表明作者身份以及如何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他人擅自删除作者的署名,增加未参加创作的他人的署名,以及改变作者署名方式的行为都是侵犯署名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