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赔偿与知识产权保护

更新时间:2019-05-18 03: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代理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是否构成侵权与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是两大焦点问题,而侵权赔偿问题应该是焦点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原告希望获得尽可能多的赔偿额作为其权利受损后的一种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补偿,而被告则会找出种种不构成侵权的理由,或针对原告的赔偿主张
在我们代理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是否构成侵权与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是两大焦点问题,而侵权赔偿问题应该是焦点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原告希望获得尽可能多的赔偿额作为其权利受损后的一种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补偿,而被告则会找出种种不构成侵权的理由,或针对原告的赔偿主张提出若干抗辩。我们有时代理原告起诉,有时又代理被告抗辩,深深感到相对于其它诉讼请求而言,侵权赔偿是双方关注的最为实际和现实的问题,是一个原被告双方利益平衡的过程。原告在听取了我们的咨询意见后,有时在考虑所获侵权赔偿和诉讼成本之间的差异后,会暂时搁置甚至最终放弃对侵权方的追诉,从而在无形中滋长了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在著作权侵权赔偿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做法,对侵权与被侵权方的利益平衡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方法有三种,一是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二是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三是法定赔偿,即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在50万元内确定赔偿数额。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无论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还是对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证据主张都是非常困难的,法官按照法定赔偿发挥其自由裁量权的空间是非常大的,但相对于西方等发达国家,我国在知识产权的赔偿方面,能够获得法院支持的赔偿数额一直是比较少的。随着我国加入WTO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明显加大。这几年,各级法院对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数额的支持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2006年10月,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庭长蒋志培博士在上海进行了关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若干热点问题的演讲,其中在谈到最高法院判例动态和机制改革情况时指出,我国更加强调有证据的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对证据的采信更加倾向于权利人。我们认为,以上司法精神对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正确定义和运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等概念判案,以实现有关司法宗旨和目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作用。
在最近代理的一起涉及图像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中,作为原告的某图像制作公司在我国相关行业中数一数二,我代理的被告是一家生产笔记本电脑的台资公司。被告请某设计人员通过电脑合成、翻转、分层等现代科技手段和方式设计了一幅宣传推广被告笔记本电脑的广告图片,原告指控被告图片中的左边的那头狮子是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该设计师因无法提供当时拍摄狮子的原始图片,侵权的构成应该不再是本案的焦点了,但在本案的庭前和解过程中,双方为赔偿问题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被告只愿意赔偿4000,原告却坚持不到6000免谈。理由是近年来法院判赔数额呈稳步上升趋势,其在海淀法院起诉的1000多张图片的著作权案件中,最低获赔数额也达到了6000元,如果在往年一张图片4000元还可以接受,但现在不行了。原告后来又在除《中国财经报》的《计算机世界报》、《中国计算机报》等媒体上发现被告就同一图片同一广告内共刊登了16个期次,因此要求被告赔偿近10万元。其理由:即使同一侵权内容,在媒体上刊登一次就构成一次侵权行为,一次赔偿6000元,16次就近10万元。如果协商不成,原告说会按16个期次,立16个案件。南京、广州等法院可以这样立案,并有相关的成功判例。我作为被告的律师,就原告提出的这一赔偿思路与其理论,认为这种提出侵权赔偿的方式,从原告的角度看,可能会为其争得更多赔偿额,但这种做法是有争议的。
第一,原、被告主体都是同一个,刊登侵权内容的媒体也是同一个,侵权图片也是同一个,只是选择了不同时间的几个期次刊出。从侵权行为的角度看,尽管原告阐述的在同一报纸的几个期次刊出构成几个侵权行为的主张并无不当,但从案件的整体看,发表虽是构成侵权行为的一个阶段,制作侵权图片的行为在整个侵权过程中是主要的,仅存在一次。尽管10余个期次刊出,但从侵权图片的制作到发表,不存在10余次完整的侵权行为。因此,同一侵权内容在同一报纸的几个期次刊出的情况,在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以确定赔偿数额时,应作为侵权情节和结果加重的因素适当增加赔偿数额。
第二,在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还经常运用将权利人在正常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使用费推定为权利人损失、以正常许可使用费作为赔偿的方法。完全赔偿原则是运用具体赔偿计算方法的基础,我国在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方面遵循的应该是补偿性原则,而不是惩罚性原则。从原告的实际损失看,并非因为其拥有著作权的图片所刊登期次的增加而每次都增加相同的图片许可使用费。图片许可使用合同中通常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如一年期间,在同一媒体因为同一使用目的而使用同一张图片的费用。因此,如果原告认为被侵权图片的许可使用费是6000元,应该包含被告在合理的期限内在同一家媒体使用该图片的全部费用。
第三,原告这一做法实际上从一种正当维权变味成有点类似于王海打假式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赚钱赢利的目的了,从本来让人同情的弱势群体变成一种莫名奇妙的强势。这种本来能在一个案件中解决,却以追求过高赔偿额为目的,人为地制造出若干诉讼的做法实际上无形中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使本来就负荷过重的我国司法部门雪上加霜。目前,各级法院已大大降低了诉讼费收取门槛,这一举措的本意是为老百姓谋福利,使打不起官司的普通百姓能够打得起官司,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良好的司法意图如果被不良的目的利用和扭曲的话,将适得其反。法律如同一把双刃剑,就看你如何去运用它了。因此,有人也提出我国应加强恶意诉讼方面的有关立法、司法的打击力度,在权利的保护方面做到适可而止。本案最后双方达成4万元赔偿的和解方案。[page]
在类似的图像作品著作权的侵权案件中,我们也正在代理拥有众多自主拍摄的摄影作品的美国华盖公司作为原告与中国的一些非法使用华盖图像的侵权方协商、诉讼。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会认真研究有关赔偿额提出后被法院采信的可行性问题,向原告建议提出一个最为科学合理的赔偿数额,最大程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赔偿额问题上处理得是否适当应该是律师水平的体现所在。
在我作为某单位(某案被告)的代理人应诉的类似另一起图片侵权案中,原告认为被告在《计算机世界报》的2005年第49期、50期和2006年第1期的塑料封套上使用了其享有著作权的一张图片作为被告的笔记本电脑广告,提出了140余万元的赔偿数额。但最后因为该赔偿额的提出无论从立法还是司法角度看都非常缺乏依据,司法判例中对一张类似图片的赔偿最多也不超过二、三万元,坚持下去也是败诉,最后原告不得不和被告庭下和解并撤诉,以被告赔偿原告3万元收场,诉讼费也得由原告承担。而这3万元也才就相当于原告为此支付的诉讼费的数额。但原告的代理律师又为何要提出如此之高的赔偿数额呢?这不是让当事人白折腾一场吗?我们认为,这其中有律师水平的原因,但也不排除其它一些因素在里面。在此也留下一些空间供人们思考、体味。
在著作权的赔偿问题上,法官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所体现的判决结果确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例如,上个月刚在一中院二审开庭结束的一起涉及歌词创作的音乐著作权的案件中,我代理原告诉讼,海淀法院判被告赔偿3万余元,尽管二审判决尚未下达,但在二审法官主持下的调解过程中,该法官说:“就二三十个字相同,怎么能判好几万?!”明确表达了他认为一审法官判得过高的观点。但我们认为,单纯仅凭字数多少不足以判断侵权与否以及赔偿多少,还应综合其它方面考虑。在某律师代理原告的一起“是珍珠,还是石头”的广告词案件中,仅凭几个字,原告就获赔几十万。该案就足以说明以上问题。
我认为,在著作权赔偿数额的问题上,可能有必要明确一个基本问题,即如何看待赔偿原则、范围与具体的赔偿方法的关系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在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上,我国确立的是全部赔偿原则,它是指著作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以侵权人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限。之所以确立全面赔偿的原则,主要在于,赔偿损失的功能主要是一种补偿、一种利益的弥补和填平,所以就要求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为标准、为赔偿的范围。因此,受害人损失多少,侵权人就应赔偿多少,是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最基本的原则,也是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的出发点和目标。而以侵权人的非法所得进行赔偿、法定赔偿以及以权利人正常许可使用费进行赔偿等是鉴于著作权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其损害事实、后果的不易确定性等特点,由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是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将其推定为权利人的损失。因此,二者的关系应该是,全部赔偿是确定侵权人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是贯穿于确定侵权人损害赔偿责任过程中的指导原则,是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的基准;而以侵权人的非法所得进行赔偿、法定赔偿以及以权利人正常许可使用费进行赔偿等,只是个案中计算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方法,在运用时要受到全部赔偿原则的约束和限制。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608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知识产权侵权 赔偿计算
侵权赔偿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定赔偿
需要和对方协商,是您被侵权还是侵权他人商标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知识产权侵权 法定赔偿
需要和对方协商,是您被侵权还是侵权他人商标呢
知识产权 侵权赔偿 期间
需要和对方协商,是您被侵权还是侵权他人商标呢
知识产权侵权
你好,可以公证后起诉维权。
知识产权侵权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
知识产权侵权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
知识产权侵权
可委托律师代理,我所承办过类似案件,取得不错的效果。我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费,具体的收费可面谈。
学生偷拍丑照可以报警吗?
收集证据,必要时:报警处理
被骗开公司账户,我现在该怎么办
你好,建议进行报警处理
怎样才能找到自己的居住地址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呢
买的事故残值车,车修好了,只能报废,这个车没过我户,报废后保险退给哪一方
事故残值车报废保险问题,常见处理方式有协商和诉讼。协商是首选,可快速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选择时需考虑时间、成本等因素。
美容院存在欺骗行为诱导消费者交付定金可以要求其退还吗
遇到美容院欺骗行为,可以协商要求退还定金,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选择处理方式时,先考虑协商的效率和成本,协商无果再寻求法律途径保护权益。
父母那一代易地扶贫搬迁,下一代可以回老家建房吗?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回老家建房,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了解当地规划政策,申请建房许可,遵守相关规定。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政策、个人需求及经济能力。
可以通过身份证号查询他的身份证地址吗
通常,身份证号查询地址需通过公安机关或法定授权机构进行。常见方式包括:1.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2.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APP进行身份验证后查询;3.委托律师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