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邻接权的种类包括哪些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出版者
1、版式设计专有权
版式设计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面和外观装饰所作的设计。版式设计是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者(如出版社)和期刊出版者(如杂志社、报社)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出版者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即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2、专有出版权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订立的出版合同的约定享有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者未经许可不得出版同一作品,著作权人也不得将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一稿多投。
二、表演者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5、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表演者的主要义务
表演者使用他人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三、录制者
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演绎作品制作录制品的,应当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制表演活动的,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四、播放者
播放者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播放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已发表的作品或已出版的录音录像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
浏览完找法网为您介绍的上述关于邻接权的种类包括哪些的内容, 领接权属于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当中的一种,是指作品传播者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找法网,我们找法网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一对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