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保护办法[失效]

更新时间:2019-04-07 04: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文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发布日期:1999-9-28执行日期:1999-9-28失效日期:2001-12-28第一条为规范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文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

发布日期:1999-9-28

执行日期:1999-9-28

失效日期:2001-12-28

  第一条 为规范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活动。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提高注册商标知名度,创立著名商标。

  第六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实行自愿原则。

  著名商标认定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七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商标所有人为在本省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该商标注册实际使用3年以上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类产品中位居前列;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销售额、利税、出口量、创汇额等)在省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五)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被认知程度;

  (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较高的市场信誉。

  第八条 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

  (三)商标注册证;

  (四)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材料。

  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进行初审,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提请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不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经济贸易、技术监督、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组成,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负责著名商标的评审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指派公正、廉洁并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员参加评审。

  著名商标评审工作具体程序,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著名商标认定材料按照著名商标认定条件进行审查、论证,并进行评审表决。

  第十二条 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具有著名商标资格,须经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三条 经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著名商标,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布评审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内,对评审为著名商标有异议的,由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异议成立的,驳回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发给商标所有人《安徽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著名商标认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给《安徽省著名商标证书》:

  (一)未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

  (二)申请人弄虚作假的;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推荐、评审和认定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四)违反评审程序的。

  第十五条 著名商标资格有效期为4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续;逾期不申请延续的,该著名商标资格失效。

  第十六条 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安徽”字样,也可以将著名商标作为企业的字号。

  第十七条 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安徽省著名商标”字样、标识。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安徽省著名商标”字样、标识。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著名商标所有人有权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一)他人以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未注册的商标使用的;

  (二)他人以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作为商品名称、商品装潢使用,足以造成误认的;

  (三)他人以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或字号使用,使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请求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著名商标的变更、转让及使用许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并应自变更、转让及使用许可之日起30日内报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著名商标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撤销其著名商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一)擅自扩大使用著名商标的商品范围的;

  (二)使用著名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三)伪造虚假材料,骗取著名商标资格的;

  (四)著名商标的所有人已经消亡的。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著名商标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著名商标的使用情况,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著名商标所有人应当加强对商标的管理和自我保护,提高商品质量,维护著名商标的声誉。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安徽省著名商标”字样、标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消除有关字样、标识,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page]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著名商标认定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著名商标评审工作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取消其评审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有关著名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二十六条 著名商标评审工作不得向申请人收取评审费用。经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公告的商标,申请人应当交纳公告费;公告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312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2016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
我国商标法没有规定著名商标,因此无法进行申请, 只能进行普通的商标申请。
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我国商标法没有规定著名商标,因此无法进行申请, 只能进行普通的商标申请。
2015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
我国商标法没有规定著名商标,因此无法进行申请, 只能进行普通的商标申请。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2015拟认定著名商标
申请商标注册可以自己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著名商标取消了吗?现在还有著名商标吗
1、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著名商标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 3、著名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公司想申请著名商标,请问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你好。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这样的,首先著名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受到消费者的好评。并且之前已经有过受到著名商标保护的先例。并且要求该商标已经使用三年以上,市场占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条件
知识产权法规库
什么是著名商标?怎样区分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
著名商标是指通过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部门(通常是以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被授予“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该商标在获认定的地域范围内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护。
注册商标需要多少资金
注册商标需要多少资金
知识产权法规库
企业盘点扣除员工工资是否合法?
按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处理
没公司可以注册商标吗
没公司可以注册商标吗
知识产权法规库
奶茶未开封发现其中有虫,可以索要1000元赔偿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奶茶中喝出虫子,如果造成人体损害的,可以要求商家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没有造成损害的也可以要求商家给予一定赔偿,如退钱,根
侵犯著作权司法解释最新
侵犯著作权司法解释最新
知识产权法规库
一年前食品吃出异物,赔偿了原价,现在后悔了可以索赔吗
法律分析:食品吃出异物,消费者除要求退还价款外,完全可以向商家索要十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
通过一个人的名字查她
你好,具体是查什么呢
作业太多,写不完
法律分析:特定条件下的学生有权利不写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