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国际标准化组织(下称ISO)标准案,因案 件较为典型、社会影响力较大,被列入2013年“剑网行动”十大案件之一。实际上,这只是 近年来我国加大国际标准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与国际标准有关的侵权盗版工作取得的成效之 一。
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白德美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打击侵权盗版 标准工作充分体现出我国政府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和决心,这对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 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她介绍,ISO秘书长罗博·斯蒂 尔曾在2013年2月亲笔写下感谢函,11月再次致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家标准委 ),充分肯定我国政府保护国际标准版权所作的工作。
盗版标准危害严重
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国际影响最大、最具权威的标准化机构,其制定的标准 深刻影响世界贸易和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据了解,这两大国际标准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 就是标准的版权授权费用。2008年和2011年,我国先后成为ISO和IEC的常任理事国。按照章 程规定,我国有义务在中国境内保护ISO和IEC名称、标识、标准及出版物。
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现代传播媒介的发展,标准侵权 盗版行为愈加多样化。侵权网站通过网络传播盗版国内外标准全文、打包或制作光盘,以低 价销售或提供免费下载等方式从事盗版活动,用于提高网站访问量、获取广告收入,达到非 法获利的目的。近年来,国际标准被侵权盗版现象持续加重,引起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相关国 家政府的高度关注,对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地位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盗版标准的肆虐不仅侵害了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标准的严肃性,而且其中 的关键数据的错漏极有可能引发重大贸易纠纷、食品安全、农业危害等,对社会生产和人们 生活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保护标准版权不仅是保护版权人的利益,也是保护我国广大企 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更是保护国家的利益。”该负责人表示。
从严打击追究刑责
据了解,侵权人通过网络销售盗版标准,往往采取在境外租借服务器的手段,侵权行为 隐蔽,增加了打击盗版的难度。白德美介绍,经过几年摸索,国家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组加强 与公安部门、新闻出版部门等多个部门合作,在打击网络销售盗版标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
2012年11月21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对“温州陈某销售盗版标准案”作出一 审判决。陈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ISO、IEC等标准类出版物,违 法数额较大,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这被媒体称为“网络销售盗版国际标准第一案”。
自2010年开始,王某等人先后向境外租借服务器,架设网站,上传10万余条各国标准目 录,涉及100余个国家地区。王某通过标注销售价格,使用国外第三方支付平台销售方式, 从中非法牟利。2013年5月,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在收到国家标准委办公室的投诉函后,部 署上海市有关部门处理。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上海市版权和公安等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 进行立案侦查。9月24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抓获。目前,该案已进入到司法审 判程序。
整体部署防控结合
保护标准知识产权,我国联合多部门建立起打击侵权盗版标准的联动工作机制,与多家 网站合作从源头上进行防控,进行了整体部署。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的通知》中,将“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列入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 行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办公室连续两年将“打击标准的侵权盗版 行为”作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重点工作内容;国家版权局将“打击网络标准的侵权盗版 行为”列入了剑网行动。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部署和推动标准的版权保护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等多个部 门的合作,建立了打击标准侵权盗版的联动工作机制,指导由中国质检出版社等18家标准出 版社组建的“标准出版机构自律维权发展联盟”工作,共同保护标准版权。
此外,国家标准委与百度等多家网站建立联动长效删除机制和绿色通道投诉举报机制。 百度对百度文库中的国际标准全文开展核实工作,已删除涉及国际标准版权文档30万份。豆 丁网每周向国家标准委汇报有关删除情况。道客巴巴网建立了与国家标准委联动清除和删除 非法上传标准的绿色通道。
在打击盗版的同时,国家标准委也在积极推动正版国际标准的销售,建立全国正版国际 标准销售平台,以促进标准文本健康有序推广和传播,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