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商标国际保护的朋友,可能知道一种注册流程模式,即:马德里注册。对于国内申请人来说,可以直接提交申请到商标总局或者代理机构将申请递交到商标总局,总局国际处进行形式审查后转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国际局形式审查后颁发国际注册证明并将申请转交至申请人指定的保护的各个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各国商标主管机关根据当国的法律予以审查并做出是否予以核准保护的决定。
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前期通过商标总局和国际局可以统一提交申请这一程序比较简便外,其实后期各国的审查还是按照当地的审查规则和流程来的,而不是由国际局来决定是否予以保护,所以行业内往往有人会说国际局颁发的国际注册证明类似国内的受理通知书,与商标最终在各个国家是否可以核准保护没有直接的关系。
同时,对于马德里国际注册,在流程上还有一个不同点就是公告程序。有些国家异议期是从国际局公告后到次月1日起计算,当国审查后不再进行公告;还有一些国家属于国际局公告后,在当国审查后还会进行公告,因此申请人在提异议时一定要搞清楚该国是哪种模式,以免错过异议期。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但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次数没有限制,因而可以永久有效。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①美国商标:3个工作日可以拿到受理回执,拿到受理回执通知书后,可以使用该商标,打上TM了;8个月下证书,拿到商标证书后,可以打上R;商标使用期限为10年,之后可续展。
②欧盟商标:5个工作日可以拿到受理回执,5-6个月可以下证书;商标使用期限为10年,之后可续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国内申请人来说,可以直接提交申请到商标总局或者代理机构将申请递交到商标总局,总局国际处进行形式审查后转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