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程序
更新时间:2019-04-21 12: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申请人必须依照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出争议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文件进行。必要时,请争议当事人双方公开答辩。(2)商标评审委员
(1)申请人必须依照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出争议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文件进行。必要时,请争议当事人双方公开答辩。
(2)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 被争议的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争议双方当事人和商标局。撤销商标的,被争议人限期交回《证》,由商标局办理手续,并予 公告。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