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直指出口领域。一段时间以来,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重扰乱了贸易秩序,极大地削弱了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由于我国出口商品,特别是在国外市场畅销的拳头产品的品种有限,一些国内企业为挤占容量有限的国外市场,不惜采取低价竞销和冒用国内他人注册商标的手段大肆出口劣质商品。这不仅造成外汇收入的大量流失,使国外客商从中渔利,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出口经营渠道,损害了中国产品国际声誉。我省在国际市场具有优势的丝绸、服装、名牌白酒等日用消费产品,都是产权重点保护对象。
虽然早在1995年海关总署就颁布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但川企的重视远远不够。据省工商局商标分局和省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目前全省取得注册商标和专利授权的申请已达7万多件,而根据海关总署提供的资料,我省仅有长虹等10家企业的15个品牌的注册商标在海关备案,这意味着四川产品在出口环节存在严重被侵权风险。
根据国际商会和有关经合组织调查显示,仿冒或盗版物占世界贸易的5%-7%,全球因知识产权侵权造成的损失每年上千亿美元。我国海关去年查获侵权案达5000多万元。这组数据为川企及早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敲响了警钟。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一把双刃利剑。针对知识产权侵权产品,我国海关可以处以进口货物到岸价或出口货物离岸价等值以下的罚款。世界各国均有相应的赔偿制度。在我国海关总署2600项知识产权备案中,来自美、日等国家的备案占了一半。不仅如此,72家在华著名品牌还成立了优质品牌联合会,以协会的形式定期同海关沟通,强化保护。
备案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起点。海关边境执法的国际惯例是被动保护,即只有在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保护申请以后,海关才对侵权货物进行扣留、处置。因此,只有权利人具备法律意识,积极主动维权,海关执法才有坚实基础。“其实,备案程序很简单。”张仁灏介绍,“只须进入海关总署网站,就可进行网上申请。”记者发现,虽然维权就在弹指间,但若企业没有这个意识,就会留下难以预计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