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周女士从某国有企业离职后在某商场当营业员已经6年多了,合同是一年一年签的,7月底合同又到期了,前几天商场经理通知,合同不再续签了。周女士说,我在商场做了这么多年,经理说不聘就不聘了,至少应该给我一些经济补偿吧。商场经理拒绝补偿。[更多]
案例: 家在东北的夏小姐2002年12月来沪求职,被一家私营企业录用,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查,公司决定为她办理户口进沪、档案迁移及档案挂靠手续,并和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为5年,合同中还约定了服务期为5年,若夏小姐提前解约则要支付违约金5000元/年。2003年5月,办完手续的夏小姐开始上班,双方的劳动合同正式开始履行。[更多]
原告唐某诉称,2008年起,被告租赁原告拥有的位于某市某区某镇某公路418号内1400平方米的厂房(以下简称涉讼房屋),至2009年12月,被告拖欠租金139,912元(人民币,以下同),水电费34,185.37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故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房租139,912元,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逾期付款经济损失;判令被告支付水电费34,185.37元。[更多]
2011年10月1日,李某参加一个朋友的结婚喜宴。宴会上,李某喝了两杯白酒,不胜酒力的他本想打车回去,但考虑到第二天取车不方便,就打电话联系了某代驾公司。某代驾公司与李某签订酒后代驾合同,并指派司机王某为李某代驾。王某对李某的高档车不太熟练,在途中由于操作不当,将车撞到路边的水泥杆上。为此,李某花费了2万元修理费。李某向某代驾公司和司机王某索赔遭到拒绝后,将某代驾公司和王某告到法院,要求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更多]
店面转让费是市场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商业习惯,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店面转让费纠纷,应当在区分转让费性质的基础上,主要考虑次承租人承租店面经营的时间来确定转让费用在承租人及次承租人间的负担。[更多]
原告李某与冯某系夫妻关系。2003年12月10日,两原告与被告朱某签订售房协议,双方约定两原告将所有的门面房一间出售给被告,价款为24.5万元,由被告朱某向某信用社支付16万元,向债权人刘X支付7.8万元,向建行支付0.7万元,代两原告偿还上述三处债务,以上债务由被告处理,与两原告无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