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我国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是否登记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生效。[更多]
上诉人兰州Z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Z公司)为与上诉人甘肃R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R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均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甘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更多]
「案情」 原告:刘素娟。 被告:上海市黄浦区金陵食品商店(下称金陵食品商店)。 1953年5月,旅美华侨刘素娟购得座落于上海市南京西路394号砖木结构房屋一幢。1958年,刘将该房建筑面积为5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36平方米的底层无偿借给当地居民委员会使用。1959年10月,[更多]
案情 原告刘一与被告刘二均系老刘之亲生儿子,老刘与大刘系亲弟兄,刘一自幼被抱与大刘作养子。1995年8月老刘以其名义经申请后获得了在白鹿镇X村大丫口占地60m2修建住宅的建设用地手续,后老刘搭建了简易房屋,并将该房及地坝租与同村社员但X。[更多]
[案情] 原告回迁一处临街住房,遂到房产信息站登记出租。被告欲在此开饭店,故与原告订立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上打租,年租金3万元,暂定租期为2年。如拖欠租金双方终止合同腾房。被告由于生意不好,履行一年半,原告以被告违约拖欠租金为由要求被告给付拖欠租金及立[更多]
「案情介绍」 1990年,安某与本市某区房管所签订合同,约定安某承租某区房管所直属管辖的两间公房(建筑面积为21.5平方米)作为商业营业用房,租期为3年。租期届满后,安某仍按月支付房租,某区房管所也按月收取房租,直至1996年底。后某区房管所以安某非法转租为由强[更多]
「案情介绍」 赵某拥有私房三间,使用面积共计二十七点五平方米,多年来一直租与马某居[更多]
Z市司法学校与Z市某家电门市部王X就学校的6间邻街房屋达成租赁协议。协议规定:学校将自有房屋6间租贷给王X开家电门市部,租赁期限为12年,每月由承租人王X向校方交纳租金600元,必须在每月27至29日交纳,超过规定期限不交,校方有权回收房屋使用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