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找法网 > 案例分析 > 商事案例 > 知识产权 > 正文

操作
A+
A-
分享

文章抄袭的知识产权侵害

来源: 匿名 阅读: 转发: 点赞:

  • 全文
  • 案情介绍
  • 案情分析
  • 判决结果
  • 相关法规

[案情介绍]

  原告:王某。

  被告:**图书经营部。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原专利文献出蹋社)。

  被告:**音像书店。

  原告王某系由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组织编写、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知识产权概论》一书第七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第八章“知识产权的纠纷及其处理”两章的作者。1999年8月,王某在**图书经营部购买一部《知识产权纠纷与处理实用全书》(下称《实用全书》)。王某发现由专利文献出版社(下称出版社)出版、丁某担任主编的《实用全书》第三章“知识产权纠纷及其解决方式”和第五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剽窃、抄袭了《知识产权概论》一书中原告王某享有著作权的第七章和第八章中的内容,总共剽窃、抄袭约4.1万余字,遂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原告王某诉称:由出版社出版,丁某主编的《实用全书》第三章和第五章整篇抄袭了其撰写的《知识产权概论》中的第七、八两章内容,构成了对其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侵害,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停止销售并不准印刷《实用全书》,公开赔礼道歉,支付原告聘请代理人、取证和交通费等费用8000元(人民币,下同),赔偿原告5万元。

  被告**图书经营部辩称:其作为普通销售商,不可能审查书籍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因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出版社辩称:根据出版社与**音像书店签订的出版合同的约定,《实用全书》如侵犯他人著作权,则**音像书店应承担全部责任,故侵权责任主要应由**音像书店和主编承担,出版社的责任是次要的。

  被告**音像书店辩称:系争书由**音像书店图书部投资出版。图书部负责与该书主编丁某和副主编常某江具体联系,现主编和副主编都联系不上,身份也不详。**音像书店认可其图书部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判决结果]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6月21日,**音像书店与出版社总编辑室就《实用全书》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其中约定如出版社因《实用全书》专有出版权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音像书店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出版社造成的损失。同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合同”,约定“甲方**音像书店向乙方出版社一次性支付1.5万元管理费;上述作品的稿费及书,收缴两被制裁人的侵权书籍;没收非法所得;分别处以两被制裁人4万元的罚款。



[相关法规]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遇事问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

立即咨询

平均3分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