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首页
|
找律师
|
刑事辩护律师
|
法律咨询
|
法律知识专题
什么是拘传
人民法院适用拘传的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
[全文]
拘传的执行程序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
更多>>
拘传的特点以及与传唤的区别
拘传的特点:(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 (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而不 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讯问后,应当将被拘传人立即放回. 拘传与传唤...
更多>>
往日回顾
遗弃罪
遗弃罪量刑
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复核
死刑复核程序
拘传的相关知识
一、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方法。 二、拘传的对象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
[全文]
拘传的程序、变更和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拘传的主 要程序是: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的负责人审...
更多内容>>
拘传的对象
拘传的对象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 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 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
更多内容>>
我要评论
用昵称:
邮 箱:
内 容:
如果您有法律难题需要帮助,请点击此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马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