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的分类及收集、审查、运用

更新时间:2016-04-13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性。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证据的分类及收集、审查、运用。

  一、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

  1、收集刑事证据的要求

  (1)合法性;(2)及时性;(3)深入实际,采用专门手段和依靠群众相结合;(4)客观全面;(5)深入细致;(6)应用科学技术手段;(7)收集的证据必须妥善保全。

  2、审查刑事证据的步骤

  (1)单独审查;(2)比对审查;(3)综合审查。

  审查证据还应当注意:(1)审查证据的来源是否可靠;(2)审查证据的具体内容是否真实,证据和案件事实有无必然的内在联系;(3)审查各个证据之间的关系。(4)审查证据是否充分。

  3、刑事证据的运用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严禁刑讯逼供原则。

  (3)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4)有罪认定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5)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原则。

  (6)对定罪证据不足所形成的“疑案”,应当按无罪处理。

  二、刑事证据的分类

  刑事证据的分类,是指根据证据本身的各种特征,从不同角度在学理上对证据所作的不同归类。

  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

  特别关注:原始证据材料的证明价值大于传来证据材料的证明价值。在传来证据材料中,中间环节少的材料的证明价值大于中间环节多的材料的证明价值。

  不能忽视传来证据的作用。

  四、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轻重情节的证据,是有罪证据。

  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在立案或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尚不明确,则说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就是有罪证据。

  五、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

  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这是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所作的划分。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

  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和是否是正在被追诉的人实施的。例如,证人某甲目睹某乙持刀杀死某丙的证言,或者某乙供述自己持刀杀人的口供,都属于直接证据。

  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例如,被害人的尸体,只能证明发生杀人或者重伤致死的案件,但不能指明何人是凶犯,所以是间接证据。

  特别关注:只有一个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即孤证不能定案。

  完全依靠间接证据认定有罪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必须严格遵守运用证据的一般规则,即:一切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以及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如果存在矛盾,应当继续收集新的证据,使矛盾得到合理排除。

  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

  七、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是指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

  最高法院《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五)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六)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七)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八)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特别关注:概括起来,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包括实体法方面的事实和程序法方面的事实两大类。

  实体法方面的事实主要有:

  (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方面的事实;

  (2)作为从重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事实;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犯罪后的表现。

  程序法方面的事实主要有:

  (1)关于回避的事实;

  (2)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

  (3)关于耽误期限是否有不能抗拒的原因等事实;

  (4)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

  证据本身不是刑事诉讼证明的对象。

  特别关注:检察院《规则》第334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1)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

  (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

  (3)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

  (4)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

  (5)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

  八、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任,是指司法机关或者某些当事人对应予认定或者阐明的案件事实或者自己所主张的事实,应当收集或者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认定或主张事实有不能成立危险的后果。

  特别关注:

  1、公诉案件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承担。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对其控诉承担证明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陈述。

  4、在例外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被称作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是指我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5、根据现行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有证明责任。

  九、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又叫证明要求,是指法律要求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

  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达不到证明标准的疑罪应当从无处理。

  有罪认定必须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清楚,是指刑法规定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一切事实均已查清。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据以定案的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解决;全案各部分事实情节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也就是说,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从整体上必须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明体系,从中得出的关于案件事实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排他的。即根据证据既可以充分认定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也可以排除其他任何人实施犯罪的可能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285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
咨询者你好: 即使是新贷还旧贷,你既然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即使申请法院调取到上述证据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收集证据吗,收集什么样的证据
你好,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依法搜集证据。
调查收集证据是收集什么证据呢?
如果你是原告,那就是公证取证侵权信息。如果你是被告,那就是寻找对方没有对应权利或者拥有的权属证据不具有稳定性的证据,以及自己没有获利、对方没有损失的证据。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秘密录音、悬赏取证、专家法律意见书、办案情况、测谎结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证据来源合法的,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秘密录音只要不侵犯他人隐私的可以作为证据,悬赏取证如果取证人没有相应资格作为证据是有问题的,专家意见书不是证据只能作为参考,测
如何赔偿电动三轮车报废的交通事故
发生车祸车辆有没有达到报废标准进行赔偿的数额不同。如果没有达到车辆报废的标准,就会按照合同上面签订的条款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用来修理车辆。如果当车辆损伤已经达到了
我的微信零钱和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绑定他人的银行卡也会被冻结
法律分析:微信零钱被冻结的原因与很多,如账号被他人投诉、系统监测到账户存在安全风险,这种情况并不影响银行卡支付或提现功能;但是如果涉嫌诈骗、洗钱等违法行为,那么
巴彦淖尔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算补偿
法律分析: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补偿。2.装饰装潢补偿,也就是室内外装修补偿、像吊顶、地板、包门窗、墙纸、涂料、墙砖、吊灯、洗手池、马桶、灶台等等。3
保山法律咨询如何收费
你好,你有什么诉求?具体想问什么
黑龙江征收怎么样算赔偿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里的内容: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
安庆修建房子可以如何给赔偿
要看当地的政策才能判断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