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作为剥夺犯罪人的短期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就近来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事处罚的方法。在我们国家的刑事处罚的体系中,拘役是属于一种介于管制刑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从中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以上文章就是对拘役适用对象的相关内容的介绍。从上述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拘役的适用对象主要是适用于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于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以及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通过上文,相信大家也都有所了解。如果还有其它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