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的邻居虽然因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服用药物,但其在不发病时与正常人并无两样。前几天我们在闲谈的时候,邻居因与我发生口角而将我打成轻伤。我要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邻居说自己是精神病人打人不犯法。请问:我的邻居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精神病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通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定。你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对你的邻居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以确定你的邻居在犯罪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据此来判断他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儿第一百八十二条 过去不知道有精神病的成年人,精神病突友时致人损害的,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如过去有精神病,其突然发病致人损害的3按照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