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小武,家住河南省某村。他家境贫寒,学习成绩又不好,老师嫌他脑筋笨,同学们也经常欺辱他,于是在小学五年级时,就辍学了。
小武虽不识几个字,却不甘心一辈子呆在小村庄里,像父母那样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随着年龄的增长,看到周围的小伙伴相继升入中学或跟随父母外出打工,他也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2002年8月的一天,妈妈骂了他几句,他就赌气拿了几十块钱离家出走了。经过一路流浪,他来到了石家庄。由于年龄太小,没有人雇他打工,他便在车站给过往旅客扛行李挣点小费糊口,夜晚就睡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里。
一天夜里,在去厕所时,小武发现厕所里有四五个同他差不多大的少年正拿刀威胁一名旅客向他要钱。那名旅客见他们人多势众,赶紧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款。这伙人见小武也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就给了他几块钱。后来他发现这伙人整天出没于候车室,经常半夜三更躲在背静的男厕所里抢劫旅客钱财。小武觉得这“活儿”不错,来钱挺快,也不受欺负,于是他很快加入了这个行列,成了他们的同伙。
2003年1月中旬,这伙人趁春运期间火车站旅客流量大、随身携带财物多、过往人员对这帮“小家伙儿”不设防的“便利条件”,一人在门外望风,其他人在厕所内守候,待单个旅客进来,便一拥而上持刀威胁抢劫钱财。在不到10天的时间内,他们多次作案,频频得手,从多名旅客身上劫得手机、传呼机、现金等财物。频发的抢劫事件引起了公安机关的密切关注,正当这伙小“流浪汉”在一饭店恣意挥霍抢劫的钱财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由于此案的被告人多是未成年人,法院依法通知他们的父母到庭参加诉讼。当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几名被告人相继被带进法庭,小武走在最前头。置身庄严的法庭,小武稚气未脱的脸上露出惊恐和迷茫的神情。他抬眼看见法定代理人席上久别的父亲,悔恨的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