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承德县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曹某某是承德县高寺台镇某小学四年级班主任。自2014年11月开始,曹某某利用班主任的身份,借辅导功课、批改试卷、聊天谈心等名义,多次将女学生单独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对她们实施猥亵,并威胁、恐吓她们不准告诉家长。被害的女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因为害怕曹某某,都不敢告诉家长。案件发生后,承德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前介入该案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从快批捕了犯罪嫌疑人曹某某。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据调查,该案的受害者多达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