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虐童构成什么罪?
(一)虐待被监护人罪的定义
虐待被监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虐待被监护人罪的成立要件
1、犯罪主体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特定,主要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学校(含幼儿园等育婴机构)、养老院、医院、福利院等单位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客观方面
客观行为通常表现为殴打或者体罚等。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观方面
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
4、客体
该罪的客体是行为人侵犯了幼童的生命健康权。
(三)虐待被监护人罪的处罚
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例:如果造成被监护、看护的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幼儿园的幼师对幼童进行多次拖拽扇打等行为已经构成了虐待被监护人罪。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也可成立虐待被监护人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注意:如果造成被监护、看护的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