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昨天获悉,因犯故意杀人罪,王某被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王某的婆婆则表示,愿意照顾好第一个孩子,等儿媳出狱,一家人好好过日子。
2014年7月1日早上,王某在大兴区黄村镇家中自然分娩一男婴。因不愿抚养孩子,她先掐孩子脖子,而后将孩子装入垃圾袋,丢弃于小区公共垃圾桶内,致使男婴死亡。7月29日,王某被大兴公安分局抓获归案。
该案庭审时,王某说2013年春节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不想要二胎,她既没有告诉丈夫和婆婆,也没有告诉自己的母亲。对于原因,她说她认为自己没有工作,觉得经济条件不行,没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我没工作,老公跟着婆婆一起做生意。我就没想要孩子,没精力也没钱,当时就想走一步看一步,没想太多。”
对于王某为什么要杀掉刚生下来的孩子,王某的婆婆说她特别想不明白。后来她向别人咨询过,她觉得儿媳在生下第一个孩子后,可能得了产后抑郁症,一直没有恢复。
出事之后,王某的婆婆说他们已经原谅了儿媳。家里还有孩子,她跟丈夫、儿子会一起照顾这个孩子,然后等儿媳妇回来,到时候一家人好好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