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的犯罪形态及罪数

更新时间:2016-07-28 14: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35条之规定,我国《刑法》新增了虚假诉讼罪,作为《刑法》第307条之一,其罪状表述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虚假诉讼罪的犯罪形态及罪数。

  众所周知,刑法规制虚假诉讼行为,是对正在进行或已经生效的民事诉讼的刑事介入,是刑事追诉权与民事裁判权的正面交锋。是故,对虚假诉讼行为的刑事介入方式、介入时机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旦处理不好,不但不能有效控制和打击虚假诉讼行为,还会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

  一、虚假诉讼罪应为结果犯

  针对虚假诉讼罪,有学者认为,虚假诉讼是行为犯。也就是说,“行为人只要向法院提起恶意诉讼,就对司法秩序进行了破坏。如果法官受到虚假证据的影响作出了错误的判决,则该结果只能作为结果加重情节对行为人加重处罚。”与之相反,有论者认为虚假诉讼罪为结果犯,并且认为这里的“结果”应当是“诉讼欺诈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以及诉讼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从文义解释的角度,对于该罪属于行为犯抑或结果犯问题,罪状“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给予司法者的提示并不明确,甚至形式上还带有些许的“矛盾”。因为行为人只要“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必然“妨害司法秩序”,但“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似乎又是一个典型的“结果”要件,因此,从表面上看二者似乎不可同时作为该罪的既遂标准。然而,笔者认为虚假诉讼罪应为结果犯,“妨害司法秩序”与“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间也并不存在确定既遂标准层面上的矛盾,只不过现阶段判定该罪的既未遂尚需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妨害司法秩序”的具体程度——法院错误的判决、错误的财产强制措施等,以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定情况——造成财产、名誉等损失的额度。

  需要强调说明的是,将虚假诉讼罪认定为结果犯并不会如有些论者担忧的那样,“造成刑法惩罚的延后,并且忽略了该行为侵犯的主要客体”。一方面,刑法的谦抑性决定了刑罚惩罚应当是被动的,是在前置社会防护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进行被动干预,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夸大自身的损失,放大对方的过错是民事诉讼中极为常见之现象,对此民事诉讼法中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因此,对于尚未达到虚假诉讼罪结果要件的虚假诉讼行为也不存在“刑法惩罚延后”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理论上并不存在不妨害司法秩序的虚假诉讼行为,故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也是行为妨害司法秩序的一种反映。而且,既然虚假诉讼行为已经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说明虚假诉讼行为人已经获得了有利于自身的判决或裁定,由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表现。

  二、虚假诉讼罪的罪数形态

  我国《刑法》第307条之一第3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同时,《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曾规定,有虚假诉讼行为,侵占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的,依照《刑法》第260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即认定诈骗罪并从重处罚。

  有论者认为,立法上的这一变动是立法者对虚假诉讼行为成立诈骗罪的否定。还有论者认为,最终的修正案也未否定虚假诉讼行为转化为诈骗罪的可能,立法者考虑到虚假诉讼行为人在侵占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的情况下,可能构成除诈骗罪之外的其他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等,故对草案作出修改。

  首先,行为人以虚假诉讼的方式侵占他人合法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的,可以成立诈骗罪。关于诉讼欺诈能否成立诈骗罪,学界争论为时已久,直至《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之前也未有定论。否定论者的有力依据即是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所作的《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判决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该份《答复》指出诉讼中有伪造其他单位印章的,依照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处罚;如有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以妨害作证罪处罚;如果无以上行为的,则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仔细对照《刑法》中虚假诉讼罪第3款和《答复》中的相关规定,二者并不存在矛盾,以《答复》来否定虚假诉讼行为成立诈骗罪缺乏说服力,理由如下:一方面,《刑法》中虚假诉讼罪第3款规制的行为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判决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在客观行为方式及社会危险程度方面均存在差异,二者不具有比较推演的基础;另一方面,否定论者所认为的虚假诉讼成立诈骗罪的最大障碍——被骗人与财产处分人相分离,财产处分非基于权利人自愿,同样不存在。

  在任何一个民事诉讼中,原告提起诉讼,被告应诉,争议标的权属即开始处于不确定状态,与此同时,原被告双方也将争议财产的处分权暂时转交法院,因此裁判法官在诉讼中具有处分诉讼标的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行为人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使法官陷入错误认识,作出具有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财产处分判决或裁定,财产权利相关人只能予以执行。综上,法官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既是受骗人也是财产处分人,而财产受损人在此过程中仅是处分的辅助人,面对已生效的法院判决,其已经丧失了处分自主性,因此也无所谓“自愿不自愿”。

  需要强调的是,虚假诉讼行为与诈骗罪产生竞合,并不意味着以虚假诉讼行为侵占他人财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均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应当结合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且伪造了大量证据,在庭审时使被告因举证不能而面临较大的“败诉风险”,行为人为了避免法庭进一步审查证据而要求与被告和解,在和解过程中行为人以败诉被告将面临更大损失相要挟,迫使被告签下“折中”的和解协议。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058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虚假诉讼罪成立的要件
可以沟通一下。
请问 一个人犯了诬告他人绑架罪 欺诈罪 非法拘禁罪 教唆罪 涉嫌遗弃罪 侵占罪 侮辱罪 虐待罪 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公安机关没有立案,该怎么办?
你好,建议耐心等待警方调查
如何全额退还未成年退款?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扰乱法庭秩序罪司法解释
扰乱法庭秩序罪司法解释
扰乱法庭秩序罪
扰乱法庭秩序罪构成
扰乱法庭秩序罪构成
扰乱法庭秩序罪
我的男朋友在外地购房,因停止还房贷,但他成为了失信执行人。请问如果我们结婚了会影响我的职业吗
法律分析:存在一定影响,但对于公司本身而言影响不是特别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
被拉黑办不了电话卡怎么办?
你好,想咨询的问题是什么,民事案件可以法院诉讼后调解,具体讲一下
房子过户没有交税怎么办
房屋过户没交税不算过户成功。二手房过户涉及二手房交易税费,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必须要见到房屋交易的所有税费缴纳的发票原件才会为你办理过户手续,没有缴纳税费就不可以办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