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林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已触犯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执行法官向林某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找法网为您整理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处罚等相关内容。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64条和第77条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
(二)客体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
经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能否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种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具有与生效判决、裁定同等的效力,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因而从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需要上来考虑,这种生效调解书也能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拒不执行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等诉讼中由法院主持达成并已生效的调解书的,也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三)客观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为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为逃避义务,采取隐藏、转移、变卖、赠送、毁损自己财物而造成无法履行的,仍应属于有能力执行,构成犯罪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
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主观要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处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找法网小编在上文为大家介绍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处罚等相关内容。根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规定,林某叫穷不还钱,又明知自己的豪宅已被保全冻结,可能会被司法拍卖,仍然重新进行装修。显然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可能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