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发生纠纷,女子竟然咬伤前来劝阻的民警。近日,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12月6日,判决书生效。
2014年6月19日上午,太湖县赤百线公路改造工程经过唐某家门口,唐某要求施工队在她家门口修建涵管排水。因设计图纸上没有此规划,所以施工队没有同意。唐某便站在挖掘机前面阻挠施工。无奈之下,施工队准备将挖掘机开走,但唐某依旧拦阻不让通行。民警杨某、王某闻讯后迅速赶到现场,劝说唐某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但唐某始终不听劝阻。为了让挖掘机顺利通行,民警杨某上前准备将其拉离现场,不料唐某情绪激动,突然朝杨某的右手臂连咬三口,致使杨某手臂受轻微伤。7月2日,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