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相关司法解释
更新时间:2012-12-1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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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第415条)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二、渎职犯罪案件
(二十八)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第415条)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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